核载44人的客车塞进了近60人,核载5吨的车载了近20吨的货……这样的超载车上路,自然是很容易出事故的。车辆被压坏事小,造成严重事故后果事大。很多超载的司机都说自己是“情非得已”,为了钱财而超载不值得,生命的价值和家庭的幸福不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
典型案例
超载背后的沉痛教训
案例一:2007年12月,徐某驾驶一辆载重比核定载重量多一倍的货车由南宁市往百色市方向行驶,驶至国道324线1775km+650m时,雷某驾驶重型罐式半挂车与徐某同向行驶,由于徐某夜间驾车注意力不集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一时刹车避让不及,致使车头追尾碰撞到雷某罐式半挂车车尾,造成两车损坏,1人死亡,2人受伤。
根据《交安法》规定,交警认定徐某单方过错造成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2006年3月25日中午,南宁市交警接到崇左市交警协查电话后,在南宁友谊公路路段截下一辆企图逃避检查的超载客车。这辆车核载44人,却多装了9名学生和两个大人。据崇左市交警介绍,他们在崇左截下的与这辆车同行的其它5辆车超员更严重,最多的超20多人,平均每车超17人。
根据《交安法》规定,交警对这些超载车辆进行扣车扣证处理。违法的司机处以上限1800元的罚款,并扣6分。
交警说违法
超载让车辆“积劳成疾”
车辆超载、超限后,其机械性能大大减弱,车速慢,极容易抛锚、引发道路交通拥堵。超载危害很多:
一、车辆超载使车辆制动、转向等性能降低。由于总载质量增加幅度较大甚至成倍增加,致使加速能力降低,坡道制动效果减弱,转变灵敏度减少,使机动车存在制动不灵、侧滑、爆胎等事故隐患,并且不少超载车辆是超长、超宽和超高等违法现象结合在一起,极易发生过弯、坡道紧急制动时侧翻、乱擦和货物抛洒等交通事故。
二、机动车机件都有固定承受力和使用寿命,车辆超载致使部件非正常“磨合”,磨损加剧,车辆寿命陡减。车辆超载超负荷运转,极易“积劳成疾”,特别是前后桥、大梁、钢板等安全部位磨蚀损害加剧,致使整车安全状况降低,缩短了车辆寿命。这种磨蚀损害如果形成恶性循环,再加上驾驶员疏忽大意,极有可能酿成悲剧。
三、车辆超载损害路面,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超载车辆总质量过大,对路面压力制动产生的摩擦力和转弯的离心力随之加大,从而增加对路面的摩擦、碾压的破坏程度。
四、车辆超载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为了取得较大的牵引动力,在一般微坡,超载车辆笨重如蜗牛爬行,遇上大坡,只能用低挡大油门慢行,发动机油料燃烧不充分,致使排放废气超标,噪声过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直接影响公路沿线居民生活及身体健康。
五、严重扰乱了公路交通秩序。比如重特大交通事故或多辆车追尾相撞,很容易引发长距离、长时间的交通堵塞。
车友声音
这种险冒不得
罗先生(区直某机关职员):关于货车超载的情况我不是很了解,但也听说过一些核定载重10吨的车拉了几十吨的货。有一年回贵港过年,在休息区看到从一辆吉普车上下来了10个人,整个车子不能坐人的地方包括车顶都堆了很多行李。我震惊了,万一出事情怎么办?换了我,是万万不敢这样冒险的。
建议交警查超载不仅仅限于路口,也要到一些休息区检查。这样的建议也许会被一些人骂,但为了更多人的安全,还是提出来好。
唐先生(区直某机关职员):我曾经见过43座的大巴车上塞了70多人,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塞进去的。很讨厌这些为了挣钱不顾他人生命安全的车主和司机,难道为了钱就可以不要命吗?交警部门应该更严厉地处罚这些超载的司机。那些坐车的人也挺麻木的,司机挣钱不要命,他们自己就不怕威胁自己生命的事情发生吗?如果遇到这样的车辆我是万万不敢上的,春节回家,我都是到正规车站搭车。(王艺彤 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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