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上海将在适当的时候推行“道路拥挤收费”:将选择部分市中心区域限制私车在特定时段行驶,从而扩大公交的路权,提高公交车的速度。据称,由于对公交车不收拥堵费,公交出行成本将相对降低,这也有望增强公交的吸引力。
笔者以为,道路拥挤收费,应当谨慎行之。
保障道路畅通,应该是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说到路权,既然车主缴纳了养路费,那么在所谓的路权面前,车与车应该是平等的,其交通权利不应该受到限制。因为交通不畅通,就采取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抑制一部分车辆使用,这难免有推诿排堵保畅的职责、损害私车权利之嫌。
再说,道路拥挤费收了有多大用处?城市道路日趋拥挤,确实与车辆当然也包括私家车的数量与日俱增相关,但在一个特大型城市中,解决交通拥堵应该要有通盘考虑的治本之策。私车牌照拍价越来越高,但要买私车的消费者并没有退缩,那么,收了“拥挤费”,就能保证减少私车上路了吗?
对私家车收拥堵费,对公交车不收,从而显示出公交出行成本的相对较低,就能增强公交吸引力,这一点听来也较为勉强。公交优先,无可厚非,应该大力提倡。增加公交车自身的吸引力,首先应该体现在增加运力、票价优惠、方便换乘等方面,而不是运用行政手段来为私家车设置门槛后体现出的所谓相对优势。
据说,有关部门研究讨论征收道路拥挤费,是参照了一些国外城市的做法。但是,这些国外城市本身已拥有了较发达的公交体系,因此在征收此项费用后,人们改用公共交通不会增加出行难度。而目前,我们的公交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在高峰时公交车、地铁常常拥挤不堪的公交条件下,选择自驾有时也是一种无奈之举。因此,在公交没有优化改善之前,贸然推出向私家车开征道路拥挤费的做法,其结果,未必能迫使驾车族转而选择公交。而且,加收一笔道路拥挤费,也让有车族在交纳各种税费基础上,又增加一份经济负担。
报道中提到,城市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正在研究制订之中”。希望这个制订过程能够公开透明,参考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私车车主的看法,从而让这个政策将来出台后,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又能真正改善交通拥堵状况。(杨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