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出租车搭载率低,另一边是打车人“的到打时方恨少”,面对这种现状,不少人认为,出租车同向拼载是调和这对矛盾的一剂“良方”。上周,本报有关出租车“拼车”的报道吸引不少读者前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出租车同向拼载是否合法,如果合法,那又如何使“拼载”更为合理?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部门。
出租车“拼载”不违法
目前杭州市对出租车“拼载”有何规定,在现行的法律法规范围内,这一行为是否合法?杭州市运管局相关人士表示,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出租车“拼载”这一行为有禁止性规定,换句话说,出租车“拼载”并没有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
该人士表示,出租车“拼载”虽然有关规定中没有禁止,但对“拼载”的前提条件有明确规定。“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21条第9项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拼载他人。”该人士解释说,乘客(第一位上车者)同意搭载他人是出租车实现“拼载”的前提,只要乘客(第一位上车者)与司机达成约定,出租车可以再次上客,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读者献计合理“拼载”
出租车“拼载”在法律上没有限制,在具体操作上如何让“拼载”更顺畅?对此,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出谋划策。
杭州市民阮先生认为,城市的发展可以考虑发挥机动车的效率,出租车如果能拼用,就能更好地发挥出租车的效率。阮先生表示,要想让先上车的乘客不反对“拼载”,关键在于一不能影响他按时到达目的地,二是在车费上要有一定的优惠。
许多打来电话的读者表达了与阮先生一样的看法,市民叶先生说得更加具体:为了便于操作并让合乘者确定出租车的走向,建议运管部门将愿意参与拼车运营的出租车按照行车习惯划分成若干区域,并在驾驶室前设立一个可显示目标方向的灯。
“司机可以准备好有‘东、南、西、北’或者具体地点等字牌,等第一位客人上车确定目标地后,司机就可以在副驾驶台前摆起相应字牌,方便第二个客人招呼,而如果第一个客人不愿意合乘,就可以不亮灯。”叶先生说。
在车费问题上,陈小姐建议:如果二人拼载,双方均按标价7~8折付费,三人拼载三方各付标价的5~6折等。如果这些乘客的下车地点不同,下车顺序及付费分配可遵循“先上优先”的原则。“这样的拼载方式对乘客、的哥来说,都能得到一定实惠,也能逐渐被接受。”
在某网站上,记者还发现了一种多重计价式出租车计价装置的发明,这种装置包含“VIP”和“拼载”两种计价方式,当出租车以拼载方式运营时,装置可以对每组乘客都单独计算车费。这种装置能够应用,对“拼车”计价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网友倡议转变观念
对于出租车“拼载”,许多读者和网友都持有一种支持的态度,并希望能够尽可能在细节上进行完善。对于出租车“拼载”有利于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交通压力,有利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观点被大多数人接受。
从目前实际来看,实现“拼车”关键还是取决于先上车的乘客,有网友在网上提出了“乘客需要改变独享出租车的观念”的倡议。网友SNC表示,解人之急是人之常情,而且这次你搭别人,下次可能就是别人搭你了。
“许多人会认为打车就是包车和车提供的服务,既然包了车,就该一个人使用。但仔细想想,出租车最大的目的就是接送乘客到目的地,而不是为了享受,接送更多的乘客到达目的地才能体现城市配备出租车的最大作用。”网友SNC表示,“将心比心,如果打不到车的人是你,是不是很想有人能让你‘拼车’呢?”(何昉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