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今起严查酒后驾车 醉酒驾车一律拘留
2007年12月29日 10: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表评论
从今天开始,全省(四川省)交警将严厉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以防止假日期间酒后驾车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据交警总队介绍,今年1至12月,我省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301起,造成101人死亡,这两项指数同比上升22.86%和53.03%。最近发生的一起醉酒驾车引发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在12月22日,某保险公司西昌营销部的工作人员杨女士醉酒后驾驶越野车,在西昌市安宁镇机场路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后驾车逃逸,随后又与一辆公交车发生追尾事故,将在公交车右侧候车的旅客撞死4人,撞伤8人。
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元旦、春节将至,为了遏制节日期间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势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总队决定从今日开始至2008年1月7日在全省公路上开展为期10天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城区被确定为重点整治区域,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等周边范围更是重点监控地域。交警总队表示,对酒后驾车行为将严格处罚,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 卢学民记者李东阳实习生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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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6分,罚款300元,暂扣驾照1—3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并处1500元,暂扣驾照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卢学民 李东阳 严伟)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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