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部26日发出以下交通安全提示。
超速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切勿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超速行驶会造成各种问题、产生事故隐患。高速行驶时注视点前移,视野狭窄,清晰度不良,对事物难以辨认。在复杂路段、匝道、岔口超速行驶时,驾驶员无法及时观察、不能获取足够的道路信息,难以对路面情况做出准确判断;超速行驶时,驾驶员对情况的处理时间缩短,接近或者超过生理反应时间极限,容易造成事故。
驾驶人员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安全带是“生命带”,安全带、头盔不可忘
安全带是用于发生事故时减轻受伤程度的安全防护装置,被誉为“生命带”。汽车安全带不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有效地减少人员伤亡,而且能确保正确的驾驶姿势和减轻驾驶人疲劳。
同样,对摩托车驾驶人来说,最有效的防护装备是专用安全头盔,摩托车头盔的主要作用是用来减轻撞击时对驾驶员头部的伤害。摩托车驾驶人应按照自己的头部大小,选用专用安全头盔。
杜绝强行超车,掌握安全超车技巧
要明确超车前提,超车前应充分了解所驾车的加速性能并观察前车的动态,要选择路面平直、视线良好的路段超车。
在交叉路口和陡坡等危险路段,雨雪和大雾等恶劣天气,以及前车示意左转弯、调头或正在超越车辆时,严禁超车;如果道路较窄,且是双向行驶,则需要注意对面有无来车。路况较差时经常会有视觉盲区出现,此时超车应特别小心。超车时应尽量提高两车的速度差,以减少超车时间,保证超车快速完成。
会车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会车时要“先让、先慢、先停”。应在会车前弄清来车及路面等交通情况,选择适当会车地点,控制车速,稳住转向盘,保证会车时有足够的横向间距。靠右通过,做到安全会车。
在路面狭窄或道路两旁有障碍物的情况下会车,应根据对面来车的速度、路面等选定交会点,正确控制自己的车辆。在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会车,更应提高警惕性,降低车速;夜间行车,注意及时变光,并加大两车间距,必要时可停车避让。
超载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定要拒绝超载
车辆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诱发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
超载车辆由于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会增大。超载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张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