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涉嫌抄袭 力帆在美国被本田汽车起诉
2008年01月21日 09:1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因认为其商业外观被侵权,美国本田在美国联邦法院加州中部地区法院起诉了重庆力帆。记者昨天获悉,由于江淮动力和其他被告已在开庭前和美国本田达成了和解协议,因此,拒绝庭外和解的力帆就成为参加庭审的唯一被告。这也是本田和力帆在知识产权问题上8年之争的又一场厮杀。
据悉,美国本田是本田马达的全资分公司,也是本田在美国的知识产权独家被授权方,负责在美国销售由本田生产的GX发动机和GX汽油机。早在2005年12月,美国本田马达公司就在美国联邦法院加州中部地区法院对力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电力有限公司和江苏江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等提出了侵权诉讼。
美国本田认为,GX汽油机和GX发动机有“独特和明显的外表,使消费者立即认出并联想到真正的高质量的本田产品”。同时,美国本田列出了10个设计要素以证明对方侵权,包括阀门盖的形状和设计、风扇盖的形状、油箱的尺寸和形状、机油箱盖的颜色、消音器放热罩的设计、油报警系统的安置、加油盖和漏油盖的位置形状及设计、空气冷却片的数目位置和尺寸、底垫的梯形形状和尺寸、马达每个主要部件的相对位置和定位。而重庆力帆和江淮动力生产与美国本田GX汽油机和GX发动机外表相似的小型汽油机,并在美国销售这些产品。因此,美国本田认为其所生产、销售的通用汽油机,涉嫌侵害了本田公司的GX商业外观,并要求判处3倍销售额的赔偿金,同时要求法院下达禁止其产品在美国销售的永久禁令。
对此,重庆力帆昨天则表示,因没有得到公司方面的批准,目前还不能透露力帆下一步的动向。(陈筱红)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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