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有待完善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于2007年7月1日开始施行。依其规定,乘用车按座位和车型大小进行征税,税额只分为两档,排量1.0L 以上、载客量小于等于9 人的每辆每年征收360元-660元;排量小于等于1.0L 的征收60元-480元。
“按照现在的车船税征收标准,排量为1.1L 的QQ ,与排量将近4L 的奥迪缴纳的车船税税额是一样的,这显然不合理。”在省体育中心某品牌汽车4S 店,负责人秦辉均告诉记者。在他看来,车船税上调的初衷是好的,体现了节能减排的导向,但具体的细则有很多欠妥当之处。“从上调方案看,排量为1.6L -2.5L 的中档车缴纳车船税税额平均比目前翻了近一倍,这一区间的消费群体多为普通百姓,价格承受能力有限。而2.5L 以上的排量则更多为公务车或中产以上阶层所消费,他们对于价格敏感度并不高,车船税上调起不到多大作用。”
“减排的目的是好的,但是按照排量征税的方式不尽合理。”准备年前购车的陈女士表达了相近的看法。“一辆帕萨特 2.0L 车型价格比 1.8T车型要便宜,缴纳的车船税却更高;一辆一汽大众奥迪Q5型 2.0T车价比东风日产2.0L 逍客要高二三十万元,可二者缴纳的车船税却都在2.0L 这一档,这合理吗?能体现出财产税的公平属性吗?”
此外,也有消费者从车辆使用频率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一辆天天在路上跑的小排量汽车,和偶尔上路的大排量汽车比,哪个更节能减排呢?既然是为了节能减排,就应当体现多开车多缴税,少开车少缴税的原则。”
从事二手汽车交易的赵先生表示,从可操作性上看,依据汽车价值定税更加合理,也更能体现财产税的调整区分功能。“汽车投保时车损险就是按估价核定的,计算车价很容易。将车价与车船税相关联,不是更简单有效吗?”
“美英等发达国家也非常重视私车使用环节的税收,但都不是固定税额,而主要通过燃油税来实现‘ 多开多缴、 少开少缴’的调节功能。”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博士李磊告诉记者,“这种做法与汽车的节能特性和用车频度、里程挂钩,会比车船税发挥出更大、更科学的节能减排调节作用。”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就汽车行业的长远发展而言,应当以更加有效的税制激励政策代替临时性的财政补贴手段。降低购买、保有环节的税负,提高使用环节的税负,让多开多缴税、少开少缴税的理念深入人心。
-名词解释
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 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本报记者 李洪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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