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反应——
10月16日晚撞人发生后,五六分钟内校医院值班医生赶到现场,对受伤学生进行了简单处理。
“出事后学校施救很积极,比较到位。”河北大学工商学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尹洪伟对本报记者说。
陈晓凤去世后,河北大学把其家属安排在省招宾馆,并派了两个老师住在斜对面。
本报记者访问了几个老师,他们表示自己是学校派过来“照顾家属的衣食住行”的。
10月20日下午,本报记者以亲友身份去探望受伤的张晶晶,在医院询问病房时被医生、护士严密盘查;进入病房后,房门即被上锁,有一个老师一直在外间守候。
事发至今,本报记者在河北大学校园网和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校园网上,没有找到任何关于此次撞人事件的文字、图片。
对于学校禁止学生和目击者发言一事,尹洪伟表示:“我负责任地说,我想学院领导不会公开地说给谁处分,学校领导没有这么低下的水平。”
河北大学新闻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景明也否认学校下了“禁口令”。
10月21日下午,河北大学组织武术协会三位目击者接受了几家媒体的采访。
10月22日下午,本报记者得知学校就此次“飙车案”召开新闻发布会,但被告知相关工作还未准备妥当,发布会被取消。
10月23日下午,河北大学组织了16日事发时值班的门卫接受中央电视台专访。
在死难者家人到校进行“头七”祭奠的第二天,即10月24日11时30分,河北大学校长兼党委书记王洪瑞去省招宾馆,首次接见陈晓凤家人。
警方反应——
10月16日当晚,出勤交警对李启铭进行了抽血检测,检验得出李启铭的静脉血酒精含量为151毫克/毫升。
10月18日,保定市公安局官网(古城警视网)发布通稿:引起人们关注的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一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李启铭已于10月17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时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已成立事故调查专案组。
当天警方新闻发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
10月18日,保定市公安局给出陈晓凤的《法医学尸体检验分析意见书》,得出结论:死者枕部有挫裂创,周围有挫伤及头皮下血肿,鼻腔及左外耳道有血性液体,分析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同一天,保定市公安局的《痕迹检验报告书》,检验得出:后备箱上机盖有范围约55厘米×40厘米的凹陷变形痕迹;右后轮爆胎;距地100厘米,前挡风玻璃有范围为138×85厘米的裂纹破碎痕迹,距前挡风玻璃右侧51厘米,距前挡风玻璃下沿32厘米,前挡风玻璃有三角状贯通破碎痕迹……
10月19日,保定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出具《速度鉴定书》:冀FWE420逃逸未在现场,事故现场未发现明显的刹车痕,无法计算车速。同一天,警方又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肇事车辆型号为迈腾轿车,发动机号为122100,并得出结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月21日,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给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启铭负此事故全部责任;陈晓凤、张晶晶无责任。
案情进展
李启铭撞人案至今已8天,河北大学仍未就赔偿、责任认定等作出正式表态。
21日15时左右,本报记者赶赴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要求采访了解此案情况,但工作人员表示要记者征得保定市公安局同意方可接受采访。
21日15时30分许,本报记者又赶到保定市公安局,值班室警察说新闻科无人接听电话,记者等候了半个小时,无果。
21日16时30分许,本报记者来到保定市委宣传部,了解此案最新进展。保定市委宣传部告诉记者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处长周一星的联系方式,但是多次拨打都无人接听;第二天拨打时,手机关机。
10月22日本报记者再次前往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委进行采访,遇到的情况与前一天一样。与本报记者一起在保定采访的其他几家媒体记者均始终无法进入保定公安局,无法获得采访许可。
10月24日下午,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在其官网发布: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一案,由保定市公安局指定望都县公安局管辖,经望都县警方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责任认定后,提请望都县人民检察院逮捕。10月24日,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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