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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允许六类外籍人士在沪“上岗”享受便利

2002年11月20日 13:09

  中新网11月20日电 上海将为外籍人士在沪就业开绿灯。6类外国人享受入境及居留便利。

  据上海媒体报道,持L、F、X字签证的入境人员,只要提供相关证明、证件、文件,就可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证》。

  上海的这项规定明确,所须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文件主要有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申请函、外国人有效护照和签证、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派遣证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外国人健康证明等。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持X字签证在华留学的人员申请就业,除了提供上述文件外,还须提供毕业证明或退学证明。

  《外国人就业证》的期限根据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或派遣期限确定,但最长不超过5年,且不超过用人单位经营期限或登记注册期限及外国人护照有效期限。

  享受便利的6类外国人具体为:

  1,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地方政府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2,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3,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4,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

  5,在西部地区或中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100万美元以上,在其他地区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国籍华人。(谢惠仁)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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