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在海关总署网站非显著位置悄然发布了近20天的消息最近突然被媒体发现。
这条公告宣布,导致欧盟与美国联手在WTO起诉中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整车特征办法》)将做出重大修正。原法案规定今年7月1日起国产汽车超过60%的部件使用进口货,必须交纳整车关税,现在这一限制将延期到2008年7月1日之后执行。
人们开始猜测变化背后的信号,但最不能让人接受的字眼就是:“投降!”
两条原则
在一次次被“电话骚扰”之后,国家发改委几位官员和专家终于在8月7日晚8点后陆续进行了回复。当谈到放缓执行是否意味着彻底放弃对外资组装的限制时,一位官员连用了三个“不可能”。“不要炒作,我们没有放弃‘60%零部件进口按整车征税’的标准。我们只有两条原则:一是原来执行的总成考核标准继续执行;二是原规定今年7月1日起执行的60%考核标准延期两年,就这么简单。”
去年颁布的《整车特征办法》被一些外资企业指责为麻烦的发端。因为在《整车特征办法》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两个标准:即国产汽车的七大总成(车身、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车架、转向系和制动系)进口可以视为整车进口;或者60%零部件构成进口,则视为整车进口。其中,第二个标准应该在今年7月1日执行。按照加入WTO过渡期后第一年的关税税则,符合两项标准的车必须要缴纳平均达25%的整车税,而逃脱了这两条标准限制的企业,只须缴纳平均为10%的零部件税。
“暂缓执行”对外资品牌而言,是最诱人的字眼,但延期并不意味着全部放开。相关官员强调:“只有60%国产化这一条延缓到2008年,‘七大总成’限制一样都不能少。”
各个企业在评价《整车特征办法》时,都试图模糊概念,“各个机构说法不一样,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标准”。对此,发改委一位专家愤怒地表示:“标准在海关的文件里都有。不是说只要低于60%进口件就能达标,关键是‘总成’部分要求,发动机、车身都是进口就算整车进口,这叫2+0。然后还有2+3(发动机、车身再加任意三个总成)、0+5(除发动机、车身外的其他总成)。”
然而,法案延缓执行始终是个不争的事实。记者问发改委官员:“暂缓是对欧盟、美国起诉的让步吗?”对方答道:“可以说是让步吧。”中汽协会一位副秘书长则更明确地表示:“这件事在外资企业反应很强烈,我估计和欧盟、美国的官司直接相关,而且一定程度上这就是对国外要求我们取消贸易壁垒的直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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