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中国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明确了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市场准入、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详细>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意见》全文
[政策细读]
境外机构个人在境内投资非自用房地产应先设企业
意见中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应当追循商业存在的原则,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详细>
未取得资质的境外投资者不得进行房产开发商经营
意见中规定,对投资房地产未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境外投资者,不得进行房产开发商和经营活动。<详细>
境外机构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须采取实名制
意见中规定,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采取实名制。并持有效证明(境外机构应持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住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应持其来境外内工作、学习,经我方批准的证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产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则办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产权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详细>
视频:外资在中国购房将受限
[各方评论]
经济透视:外资购房门槛提高 “意见”也有自身缺陷
中新社报道,24日,有关专家指出,该意见对平抑房价会有一定作用,但也有自身缺陷。
“中国房地产市场还处于一个较低的发育发展阶段,如果采取大力限制的措施,是不适合的。”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说,对于外商在华投资房地产,规范应是热钱的进出和以投机为目的的短期炒作,而对正常的长线投资,以及自住性需求不应限制。因此,对长线投资、自住需求和对赌人民币升值的热钱短线炒作政策应区别对待,对投资和投机应有一个基本界定。<全文>
专家指限制外资炒楼一石二鸟:精确打击炒楼游资
香港《文汇报》引述专家观点认为,此次对外资的调控措施较温和,比较适度,可谓“一石二鸟”,既有利于精确打击在华炒楼游资,同时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另一方面,香港股票市场中与内地地产相关股票在《意见》出台后应声略为下跌。但大部分地产商均表示限制外资炒楼政策不会影响他们的业务,但希望各地方配合细则应尽快出台,以利业务发展。<全文>
楼市步入“外资本地化”调控时代 有助拉低房价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业内人士指出,《意见》的出台,并非是阻止外资进入楼市,而只是在每个环节上加强了对外资原本宽松的管理。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房地产市场将进入“外资本地化”的调控新时代。
“新政并不是阻止外资进入楼市,只是在每个环节加强一下原本宽松的管理,达到‘外资本地化’的调控目标。”信义不动产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全文>
[市场反应]
外资“入赘”受限制 豪宅开发商现在“很痛苦”
上海:豪宅有价无市
北京:迟迟不开盘的高端项目“亏大了”
据业内分析,海外资金对中国普通住宅兴趣并不大,主要投资方向是甲级写字楼和高档公寓,因此六部委新政的出台对普通住宅影响不大,但对写字楼和公寓市场影响很大。随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4日正式公布,上海、北京等地房市的高端房地产项目受影响较大。<全文>
[出台背景]
仲量联行7月12日发布的2006上海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境外投资者在国内主要城市投资总额已接近去年全年境外投资的70%,约35亿美元,主要的投资城市集中在北京、广州、上海三地。面对这一数据,市场上限制外资炒房的呼声亦水涨船高。限制外资炒楼新政终于在7月24日正式出台。
5月31日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4月下旬,国家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副司长孙鲁军表示,外汇局对外资进入房地产和“其他投资”猛增已经高度关注,并且正在积极研究相关对策。在他之前,统计局发言人郑京平呼吁,有必要对关于外资直接进入房地产领域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全文>
6月19日 据人民网-市场报报道,上周末,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人士透露,一项限制外资投资房地产的具体措施将很快出台,目前这一政策文件正处于几个部委会签阶段,不久将正式推出。<全文>
7月17日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获悉,一份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文件,已经由建设部、商务部等六部委会签完毕。文件对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市场准入、开发经营,以及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房产等三大领域,均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一位接近文件起草部门的知情人士透露,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的具体统计数据,会在本月15日左右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将结合情况确定该文件的发布和执行时间,而涉及到的有关部委,也将随后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