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 (1935.7─)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高级工程师。
山东省济南人。196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53年─1954年在北京钢铁学院压力加工系学习。1954年-1955年赴民主德国莱比锡卡尔·马克思大学学习德语。1955年-1956年在民主德国莱比锡钢铁厂、金属铸造厂实习。1956年-1962年在民主德国富莱堡矿冶学院机械铸造专业学习,获学位工程师、阿克瑞克拉奖章。1962年─1969年任第一机械工业部机械科学研究院稀土不锈钢课题研究组组长、技术员。1969年─1970年下放一机部"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1980年任第一机械工业部机械研究院漯河筹备处铸造研究室主任,一机部郑州机械科学研究所副所长。1980年─1981年任河南省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河南省科委主任、高级工程师。1981年-1983年任河南省副省长,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83年-1988年任第十届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1988年4月-1988年12月任劳动部部长。1988年4月-1998年3月任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1988年起任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1993年起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93年3月在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委员。1997年9月当选为中共第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1998年3月在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委员。1998年4月起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1998年5月起任中央保密委员会主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还曾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学会第二届副理事长,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边防委员会主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三至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福建)。
曾主持稀土金属改善碳素钢和不锈钢性能的研究,解决了葛洲坝水电站水轮机叶片选材问题。
1997年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香港回归政权交接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