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整治飘放活动物确保澳门回归期间空中安全 中新社珠海十二月九日电 (杨洁 李丹丹)珠海市政府会同民航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近日联手整治空中飘放活动物,并出台了对空中飘放活动物的管理规定,以确保澳门回归期间飞机的安全。 据有关部门透露,该规定要求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珠海市上空飘放广告宣传气球,及其它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凡飘飞带有系留设施的广告、宣传气球,飘飞单位必须申报,并对系留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负责;举办带有动力设施或可控性的飞艇、动力伞等空中活动的,必须按航空飞行申报办法,向民航管制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能举办。 据悉,十月份以来,在珠海市上空尤其是在靠近澳门机场边界线上曾两次出现过一些大型的空飘广告、宣传气球,甚至飞艇、动力伞活动。这些活动对澳门机场和珠海九洲机场的飞机安全起降、飞行构成了隐患,给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工作造成被动,同时也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关于机场净空保护的有关规定。 (完) |
||
最近更新日期:199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