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百度日前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正式宣战”作出了回应。在声明中,百度表示“高度关注此事”,并称“百度重视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上周三(2月27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北京源泉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宣布,正式启动针对百度音乐服务的打击盗版维权行动。中国音著协法律部主任刘平日前透露,百度方面近日已经主动与音著协进行接触,但尚未涉及到实质性问题。
音著协:起诉仅是一个开始
据介绍,音著协近日就百度侵权的《爱我中华》等共计50首歌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立案。音著协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同时赔偿著作权使用费和诉讼合理支出106万余元。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透露,“上述起诉仅是一个开始”。
据音著协有关人士介绍,根据百度自己的财报显示,2005年第四季度到2007年第四季度,百度净利润涨了十倍。与此同时,正版网络音乐市场迅速下滑。2007年全年的网络著作权收入仅相当于2005年的十分之一。而选择走上正版化道路的在线音乐经营者,也因为百度的存在,迟迟不能从正版化经营中享受到其应得的经济效益,甚至被迫关门。
屈景明认为,百度是生活在音乐产业链上的“寄生物”,“有的寄生物是双赢的,而百度是吸干了音乐产业链相关企业及周边产业的一颗毒瘤”。
维权者称:要捍卫音乐领域良好秩序
虽然从百度免费下载音乐已成为网民的习惯,但北京源泉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董事长兼CEO吴峻仍称要“阻击中国这一最为成功的盗版案例”。
吴峻称,一般制作一张专辑,音乐公司要投入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但这些价值通过免费下载被无形转化成百度流量。源泉公司也已向百度发出律师函,要求百度断开全部侵权音乐的链接,随后,源泉公司将会提起正式的诉讼。
在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音著协还将采取包括经济手段在内的其他有效途径,发动音乐版权界、唱片业界、正版数字音乐经营业界以及相关的投资商、运营商、广告商,包括广大媒体。“大家共同捍卫数字音乐领域的良好秩序。”屈景明说。
“信息条例”或将使百度陷入诉讼漩涡
2005年9月,百度也曾因相关原因遭海外七大唱片公司起诉,索赔金额高达167万元,在长达两年的诉讼后,百度最终被判不负侵权责任。原因是依据百度被控侵权发生时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百度未违反其中规定。
七大唱片公司当年一审代理律师郭春飞近日接受采访时称,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可能使事情有所转机。郭春飞透露,“今年春节前,海外几大唱片公司已重新对百度提起诉讼”。百度可能再次卷入诉讼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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