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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周刊《壹本便利》在马来西亚遭禁售(图)

2006年08月29日 09:16

    8月28日,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娱乐新闻台,就艺人锺欣桐(阿娇)早前在马来西亚登台时,在更衣室被偷拍,有关照片刊登于香港某杂志,事件惹来全城极大回响,固此特别举行《私隐.尊严.香港人嘅事》行动,被偷拍女艺人锺欣桐(阿娇)亮相会场,亲述事件对她的创伤,并感激社会各界对她的关怀。 中新社发 邓庆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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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香港艺人钟欣桐在马来西亚登台时被《壹本便利》偷拍更衣的情形,事件引起两地民众愤慨,马来西亚国安部副部长拿督胡亚桥表明,政府极度重视此案,会不惜人力物力追查到底,并透过国际刑警要求香港警方协助在港搜证。他更明确表示,政府绝不会批准《壹本便利》在马国发行,他亦呼吁当地演艺界杯葛《壹本便利》,勿邀请该刊记者赴当地采访,他直斥《壹本便利》负责人“思想有问题”及“不知错”,滥用新闻自由侵犯他人私隐。

  管辖全国警队及监管传媒的马来西亚国安部,对该国发生的艺人被偷拍换衫情形深表关注,胡亚桥昨强调,政府已将案件交由文冬警局调查,警方会从人证物证两方面进行调查。人证方面,警方已透过国际刑警要求香港警方为案发时在更衣室内的九名证人录取口供,马国警方亦已开始在当地为场馆工作人员录口供。

  物证方面,胡亚桥表示,马国警方会透过香港警方,要求《壹本便利》交出案中的所有底片或记忆卡,以作呈堂物证,而马国警方会全面调查案发更衣室及附近地区的闭路电视片段。他指出,港马两地警方一直有良好合作机制,将来要引渡疑犯到马来西亚应讯应不成问题。

  胡亚桥强调,若找到足够人证物证,马国警方会提交当地检察官提出起诉,不排除传召阿娇及相关人士前往马来西亚出庭作供。他解释,事件涉及当地两大刑事法典,包括268条《公众骚扰》及509条《蓄意侮辱——妇女贞洁之说话或姿态》,其中509条法例中订明“侵犯该妇女之私隐”,最高可以判监五年或罚款,又或两者兼施。

  他又指,《壹本便利》无论利用针孔摄录机抑或在后台以外进行偷拍,均属违法,并强调:“马国政府会不惜人力物力去追查,即使将来未能成功检控,亦可警告《壹本便利》记者及老板,在马国任何形式的偷拍都是违法行为,亦希望警惕马国的传媒不要效法。”

  马国的华文报章连日来以头版及大篇幅报道偷拍事件,胡亚桥不讳言,传媒大肆报道,政府相当关注事件会影响该国国际形象。因此,马国政府绝不会批准《壹本便利》在该国发行及发售,更呼吁港人杯葛及罢买《壹本便利》,认为此举“是对他(指《壹本便利》)最好的惩罚!”

  对于《壹本便利》社长殷明伟辩称,照片不是在表演场地拍摄,胡亚桥直指对方“思想有问题”及“不知错”,其实是滥用新闻自由去侵犯他人私隐。他呼吁当地演艺界杯葛《壹本便利》,不要邀请该刊到当地采访,即使香港演艺人到马国登台,也不要安排该刊记者前来采访,他指马国及香港演艺界要“好小心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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