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影视文化公司以未完成动画剧《三国演义》为由,将曾执导过《红楼梦》、《三国演义》都经典电视剧的国家一级导演王扶林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已收到的片酬。昨日此案在北京石景山法院公开审理,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工作量实际完成情况,王扶林方面提出反诉,要求影视文化公司给付尚欠的30万元片酬。法庭在听取双方诉讼请求后决定择日再审。75岁的王扶林昨日并未出庭,但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坚称:“我已经完成了总导演的工作,并对此投入非常大。”
据悉,在昨日的庭审上,原告方北京银河长兴影视文化传播公司称,2006年11月26日聘请了王扶林担任动画剧《三国演义》的总导演。双方约定,王扶林在2007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该剧50集的执导任务,总报酬为90万元,每集报酬1.8万元。签约后,影视公司支付了王扶林60万元,但直到2007年10月31日,王扶林仅完成该剧一集的执导任务。为此,影视文化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以未完成动画剧《三国演义》导演工作为由,要求王扶林返还片酬58.2万元。
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王扶林的律师表示不认可,认为“原告起诉的案由不清,诉讼请求本身缺乏法律依据”。之后,这位律师宣读了反诉状,称王扶林曾拍摄过许多重大题材的电视剧,受到业内和国家很高的艺术评价和奖励,其导演地位和导演工作能力毋庸置疑,在和银河长兴影视公司签订合同后,他按照约定兢兢业业、尽心尽力完成了该三维动画剧《三国演义》50集的任务,因对方无理拒付合同中应付的30万元片酬,故将该公司反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欠酬。
据了解,双方在庭审上争议的焦点在于工作量实际完成情况。影视公司方面认为:“王扶林除完成该剧第一集工作外,未完成任何有关该剧的工作,比如有些剧本的修改工作,都没有做。王扶林做的这些工作不能证明他完成了总导演的职责。”而王扶林的代理律师称:“该剧的全部制作工作其均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现场还请北京电影学院副院长等证人出庭作证,证明王扶林执导完成了50集。
昨日记者致电王扶林,他坚持称自己已经完成了该动画剧的总导演工作,“我干的工作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总导演,甚至还有执行总导演的工作,包括电影文学剧本的创作、分镜头剧本的创作都做了。我对这个事情投入非常大。可是这个动画片的进展并不是由时间决定的,还有不少客观的因素比如3D技术等等,所以这个总导演的工作职责是双方应该商榷的。”他表示此事将交给律师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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