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主张拿回房子及聘金
至于小孩监护权,台湾法院已调查大半年,正在等社工单位的访视报告,让法院做出对女儿梧桐妹最好的监护权判决。
孙志浩的律师张乃良则表示,孙不是向贾静雯要赡养费,因为孙、贾结婚时,孙家在上海用两人的名义,买了一栋市值超过两千万新台币的房子,还给了贾静雯五百万新台币现金,每月还给贾母十万新台币生活费。男方要求的,只是把给贾静雯的财产拿回来。
张乃良说,贾静雯结婚后的所得,超过四千六百万新台币,虽然这是孙、贾两人的共同财产,孙志浩依法可以请求分配,但这部分孙志浩决定不提出申请,只希望拿回原本属于孙家的财产,顺利离婚及取得女儿监护权。
对此“指控”,黄珊珊说,当初的五百万新台币是孙家给的聘金,房子是两人共同持有的。这五年来,孙志浩没给过任何生活费,在贾静雯怀孕期间给的一百二十万新台币,她也在产后复出拍广告后还给孙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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