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卖掉了”
从“阿飞正传”到“商业狂人”,所有的变化不过是从一个玩笑开始的。
1996年夏天,陈冠希计划离开香港,回加拿大念书。临行前,他和朋友们一起翻看《商业周刊》、《时代》和《财富》杂志,开玩笑说:“我们将来要是一起开公司该多好!”这些朋友里,就有后来CLOT公司的创始人潘世亨和钟俊健。不过,当时这话谁也没当真,甚至在7年之后,这几个年轻人当真卷起袖子想要干一番事业的时候,也没多少人看好。
陈冠希的父亲就说:你全心全意做艺人,一年能挣4000万元,现在分心了,一年只能挣2000万元。钟俊健后来是CLOT在上海长乐路开设的ACU球鞋店的合伙人之一,在2008年撤资,最大原因就是他的父亲不希望儿子老是出现在潮流杂志上。
陈冠希接下来的轨迹更像是个好莱坞故事了。1999年,他回到香港,接拍了黎明导演的一个广告。2002年,陈冠希拍完陈木胜监制的电影《愿望树》。这部电影实在平庸,但在陈冠希的个人商业生涯中却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在电影新闻发布会的后台,他的经纪人告诉陈冠希,已经把他的经纪合同卖给了林建岳的寰亚电影公司。
“我很不开心。我竟然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卖掉了。我开始觉得,做艺人真是太没有安全感了。我要离开香港,让他们找不到我。”陈冠希从香港飞到日本东京,潘世亨也从美国飞到东京。他们在这座亚洲街头文化的“潮之都”消磨了两三个月的时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潮流品牌GE创始人藤原浩。藤原浩对陈冠希说,你这么喜欢我们的衣服,为什么不自己开一家店?当时,香港非常流行日本的潮流服饰,但是并没有专门店售卖。一件在日本售价700港元的衣服,水货版本在香港要卖到1700港元……陈冠希心动了,他开始考虑利用自己在娱乐圈的人气来做自己的生意。
从第一天起,陈冠希就非常懂得把自己的明星人气兑现为商业利益。他几乎是香港最早做潮流生意的,有完整的产业链,并且跟国际品牌合作。“艳照门”没能把他完全毁掉,就因为他还有自己的兄弟和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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