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一签七八年 霸王条款多
想要再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想要通过TVB出名,就要做好‘卖身’七八年的准备。”
频频出走,只因为偏不让走。从罗嘉良到蔡少芬,TVB出走的艺人数不胜数。记者获悉,TVB合约中的诸多“霸王条款”也是艺人们决定离开的重要原因。
所有的解约中,最轰轰烈烈的当数吴启华。去年,吴启华接拍了内地制作公司制作,但要在TVB竞争对手亚视播出的电视剧《法网群英》,只因期间用广东话拍摄了宣传片,为该剧宣传,TVB便发出律师信,认为其此举违反合约,要求他在三天之内停止一切违例行为,否则将申请禁令,禁止他继续拍摄。最后,吴启华选择与TVB解约。他对记者坦言,自己从没有因为离开TVB而后悔,“我拍《妙手仁心》之前,每集只有几千元,而且一部30集的电视剧制作周期只有两三个月。”
记者还发现TVB的合约在“偏不让你走”方面很有一套。陈豪透露:“能熬七八年就成名已经是幸运的了,欧阳震华出道20多年才当上主角,我也是在出道13年的时候,才因为拍了《金枝欲孽》、《胭脂水粉》等剧后开始真正走红。”期间他甚至想过放弃当演员,但因为和TVB的合约一签就是七八年,想走也走不了。
TVB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艺员从演艺培训班毕业后,签约最少也在五年以上,七八年是比较普遍的,而TVB也非常有手段,“你想为什么演员起码要泡个七八年才能成名呢?公司就是不想为他人作嫁衣裳,不想自己培养的演员红了,却落入他人的手里。”所以,如果你不肯签长约,就得不到力捧,而签了长约,就不会轻易放你走。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