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屠洪刚卖房未如约提供房产证 倒赔30万
2008年08月13日 10:42 来源:北京晨报
歌手屠洪刚。中新社发 史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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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屠洪刚因卖房后未能如约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而被人告上法庭,买房人为此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共计6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屠洪刚败诉,除了先期已经返还的30万元定金,屠洪刚仍需给付原告相同数额的违约金。
今年1月8日,毕先生与屠洪刚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屠洪刚将他位于朝阳区清境明湖的一处房屋转让给毕先生,房屋总价款为220万元。双方约定,毕先生向屠洪刚支付定金30万元,如果屠洪刚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毕先生则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屠洪刚双倍返还定金。毕先生后如约向屠洪刚支付了定金,但屠洪刚却始终未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今年2月15日,毕先生发出了催告函,要求屠洪刚在5日内提供相关证件,屠洪刚仍未能履约。于是,毕先生解除了合同,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共60万元。由于屠洪刚仅返还了30万元定金,毕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再支付违约金30万元。
庭审中,屠洪刚的代理律师解释说,屠洪刚之所以无法提供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是因为开发商将房产证丢失,责任在开发商。“原告的请求我们理解,但我们确实没有过错。如果法院判令我们双倍返还定金,我们也会同意,而且不会迟延支付。”屠洪刚的律师说。该律师还提交了一份开发商出具的函件,证明公司正在为屠洪刚补办房屋产权证,办理时间约6个月。(记者 颜斐)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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