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翔经纪人伪造央视公章获刑1年6个月 缓期执行
2008年08月08日 09:50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歌手费翔经纪人宫庭海诈骗及伪造央视公章一案,5月14日由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判处宫庭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昨天,曾被宫庭海诈骗过的北京华友飞歌公司在京召开了通气会,向媒体公布判决书。
华友飞歌公司新闻发言人崔清表示,尽管案件5月14日已经宣判,但是宫庭海被判有罪的消息此前一直被封锁,因为是缓期执行,目前宫庭海已被放出。崔清说:“据掌握的材料,宫庭海伪造央视公章诈骗的不只我们一家公司。而且宫庭海一直对传媒宣称,这只是经济纠纷,显然与事实不符。这份判决书早已生效了,希望受过宫庭海骗的人,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举报。”
获知判决后,记者致电宫庭海,当被问及判决是否属实,对此事件有何看法时,宫庭海很不耐烦地说:“我不知道这件事,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随后挂断了电话。(记者赵楠楠)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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