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星玄英涉嫌操纵强暴未遂案宣判 洗清不白之冤
2008年05月08日 18: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8日电 韩国明星玄英因涉嫌操纵10年前的一起强奸未遂案,被诉索赔1.2亿韩元,结果法院判决驳回起诉,为她洗脱了罪名。
据韩国媒体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8日上午10时,对外包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导演J某向玄英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案进行了公判,判决因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J某因10年前的案件被判刑,去年4月以玄英幕后伪造此案证据为由进行了起诉,要求玄英支付1.2亿韩元的损害赔偿。
J某1998年与当时还是电视节目解说员的玄英一起到国外拍摄纪录片,后来因“涉嫌强奸未遂及违反暴力行为处罚相关法律”被玄英起诉。J某当时曾因此案被一审判处实刑,二审被判缓期执行,逃脱制裁。
玄英所属的经纪公司春日娱乐公司方面对本次判决表示:“玄英期间默默承受了很大的内心痛苦,非常高兴本次判决为她洗去了冤屈。”
相反,J某则对法院判决表示意外,并称还有很多相关资料没有公开要抗诉到底。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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