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人民的名义》,这些影视剧也有“官方背景”
影视剧与政府部门的“联姻”,肯定是件“双赢”的好事。
这几天,作为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突然被一部主旋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刷了屏。
这部剧,没有大IP也没有小鲜肉,没有套路虐恋也没有上亿特效,作为一部“主旋律”的反腐大剧,却让95后都穷追不舍,堪称电视剧中的一股清流。
该剧自3月28日开播以来,关注度扶摇直上,刷屏微信朋友圈,登上微博热搜榜。如今,它还飘洋过海火到了海外,连BBC都发布文章介绍这部中国反腐题材电视剧。有媒体称,该剧堪比美国的《纸牌屋》。
公检法的影视暗战
《人民的名义》“意外”走红,也让它的“幕后推手”火了一把。该剧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牵头立项,也是该中心督导下影视作品中最成功的一部。这次《人民的名义》火了,也让该机构第一次被观众熟知。
其实,我国的公检法都很早便成立了自己的影视制作部门。由于百姓生活中与公安部门接触较多,所以早年间公安部门与影视机构的合作比较紧密。
最高检的影视中心成立于1995年,是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和影视制作资质的专业影视机构,主要策划、出品、拍摄和制作法治题材,特别是检察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微电影、专题片、电视栏目等影视作品。
在《人民的名义》中,出现了曾在热播剧《家有儿女》中饰演父亲夏东海的演员高亚麟。他在《人民的名义》中不仅有精彩表现,同时还是该片的总制作人和总出品人。无独有偶,这次与最高检合作后,高亚麟执导了一部电影《我是检察官》,这部电影仍由最高检督导拍摄。
最高法的影视中心成立于1998年1月,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主要负责组织法治题材的影视剧、专题片的选题策划及拍摄工作。
最近几年,最高法也有一些影视作品进入观众视野,比如2014年其与最高检共同督导出品的影片《黄克功案件》,以及2012年由最高法影视中心拍摄制作并在小范围内发行的影片《南平红荔》。
公安部的影视中心成立于1994年11月。头衔为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是中国公安部直属的事业单位和宣传文化主阵地之一。
公安部牵头的很多影视作品普通观众要更熟悉一些,其中有一部“爆款”不得不提,那就是去年的票房“黑马”《湄公河行动》。它根据2011年湄公河惨案真实事件改编、由公安部组织拍摄,在去年平淡的国庆假期掀起一番小波澜,最终拿下了近6亿人民币的票房。
据称,《湄公河行动》是由公安部直接批准拍摄,绕过广电总局最终得以成片的。拍摄过程中,公安部不仅给予了大力协助,而且没有对电影进行过多干涉。正因为如此,该片突破广电总局惯常的审查尺度,出现了许多原本不可能出现在中国荧幕的画面。另外,电视剧版的《湄公河大案》也是由公安部牵头拍摄的。
电视剧《后海不是海》、《刑警队长》,正在院线上映的反毒影片《非凡任务》、现已进入倒计时阶段的反腐大片《猎狐行动》,都是由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督导拍摄。网传曾震惊全国的“白银连环杀人案”、“天津大爆炸案”未来也将由公安部挂帅制作。
在现有审查制度下,政府部门主导拍摄影视作品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这些作品也是对自身形象的绝佳宣传。一方面,政府部门为影片提供相应的场景、道具、人员支持,有些甚至会直接拿出真金白银进行投资。另一方面,影视作品上映为政府部门形象宣传借力,大大提升其影响力,甚至间接带来巨大收益。
七部委九大政策支持电影发展
从国家近年来上映的影视剧作品来看,合作较紧密的当属公安部,由其他部委牵头拍摄的影视剧作品较为鲜见,但一些部委直接拿出真金白银扶持有影响力的重点题材影片。
2014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七部委,首次联合出台《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土地政策等九个方面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这些政策包括:每年安排1亿元扶持5-10部重点题材影片;电影发行企业发行收入五年内免征增值税;补贴中西部地区及东部困难地区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适合电影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实行影院建设的差别化用地政策……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前几天落马的“大老虎”——保监会原主席项俊波除金融从业经历外,他本人还是一位剧作家,著有长篇小说《审计报告》、电视剧剧本《紫剑传奇》、《曾国藩》、电影《远山》等,电视剧《裂缝》还曾获得全国电视剧飞天奖一等奖。讽刺的是,他最有名的作品是一部与审计有关的反腐电视剧《人民不会忘记》,该剧由项俊波本人担任制片和编剧。这比《人民的名义》早了30年。
结合当下爆红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有网友戏称,“原来反腐电视剧都爱带‘人民’两字,果真是‘以人民的名义’。”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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