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名为《有药也不给你吃》的博客中,郭德纲力挺弟子李鹤彪,称他是“本分老实、秉性直率,一句话评价是个好孩子。”并指他打人是因为冲动而“上当”,并反指被打的记者周广甫是刻意挑起李鹤彪的火气,必有害人之心:“你真不知道私闯民宅不对吗?你真不知道你偷拍不近人情吗?难道说我的地盘你是地主吗?口口声声不拍结果暗地开机,当面有诓人之意,背后必有害人之心!”
随后,对于此次纠纷,郭德纲爆料,此前曾因此事与《每日文娱播报》有过交涉,当时对方称是“疏忽”,可是结果却再次上门偷拍,手段卑劣,“断章取义,剪辑视频,混淆视听,扮猪吃虎,蒙蔽善良百姓,你们丧失了新闻工作者的本质。”而对于自己和北京台的关系,郭德纲更表示:“艺人与电视台之间打交道就是赤裸裸的互相利用。”
律师说法
孔德峰:郭德纲要承担法律责任
郭德纲的徒弟李鹤彪殴打北京电视台记者事件,是继不明身份人殴打华夏时报的女记者陈小瑛之后发生的又一恶劣事件。事件双方之前的恩怨暂且不去判断,但李鹤彪殴打记者的事实确凿,其师傅郭德纲力挺打人者的态度也确凿无疑。有执业律师明确表示,对此事件郭德纲不仅要承担道德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执业律师孔德峰就事件在新浪博客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就李鹤彪(郭德纲徒弟)打人事件”,根据媒体披露的事实,以下事实是清楚的:
第一,被打记者被打前是到郭德纲别墅采访;第二,李鹤彪是郭德纲的徒弟;第三,李鹤彪是从郭德纲的家里出来,因为记者要采访郭德纲,而与记者发生争执。第四,李鹤彪殴打记者后,郭德纲不仅予以声援,还公开称自己的徒弟是“民族英雄”。
根据以上事实可以认定,郭德纲和李鹤彪之间存在一定的监督管理关系,李鹤彪打人也是为了郭德纲,郭德纲事后的表现,也证明打人至少是不违反其本人的意愿的。据此,笔者认为,李鹤彪打人行为,郭德纲对此不仅要承担道德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摘自孔德峰新浪博文)
媒体同行说法
打人者损害人的尊严
在德云社自己公布的“打人真相视频”中,只见打人者在门槛上先给了记者一个耳光,记者倒退到了门廊上,打人者二话不说又给记者一个耳光,打得记者又倒退了几步,接着打人者追上去打了记者第三记大耳光,把记者逼到了镜头之外!全过程中记者没有还手,没有爆粗,只有申明记者身份,还对打人者说了“我不会还手”,“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两句话。
中国民俗讲究“打人不打脸”,在争执中打人脸意味着极大的侮辱。打人者如此猖狂,如此粗暴,相信凡是看了这段视频的人都会为挨打的人鸣不平,并非因为他的记者身份,而是因为打人者损害了一个中国公民的尊严!
资深娱记王小鱼:打人就是不对
记者采访了资深娱记王小鱼,他表示,媒体面对这样的“不讲理”明星,不建议以暴制暴,更需要的是思考和胸襟,“否则记者的形象会受到影响”。 王小鱼坦言,在“圈地事件”发生后,郭德纲的表现太过张狂,“无论是他说的话,还是其他事情,只能让大家对他有不同的认识。作为师傅,他应该给徒弟一个好榜样,而不是做出这些行径。不管怎么说,作为公众人物,打人就是不对。作为同行,我觉得记者没必要再与他纠缠,否则只会影响媒体的形象。”对于郭德纲“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难全”的说法,王小鱼也并不认可,“偷拍是记者寻求新闻事实的一种方式,人家没有跳窗进他家,也没有威胁到他家的人身安全,按照他的说法,推销的都不能上他家门了,搞不好就有生命危险。”
明星与媒体的关系,究竟是不是郭德纲所说的“互相利用”?王小鱼表示,那只是郭德纲个人的观点,“我认为,媒体与艺人更多的是互相尊重的关系,只要你没有做过亏心事,为什么怕媒体曝光?”他认为,媒体在寻求新闻事实的过程中,也应该学会自保,“公众有判断力,是非自有公断。”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季】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