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6月18日电 (记者 陈静)记者今日获悉,为了建成“亚洲一流体育中心城市”,上海正致力营造与国际接轨的体育法治环境。受上海市政府体育局的委托,由复旦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和上海市律师协会相关委员会合作的《上海市社会体育保障条例》立法调研课题新近正式“出炉”。
这也是律师第一次实质性全面参与体育领域立法程序,具有里程碑意义。
据了解,2000年12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曾颁布《上海市市民健身条例》,开创了地方性法规保障民众体育健身权利先河。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复旦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本次课题组组长陈乃蔚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民众健身难与政府制度保障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他告诉记者,这些矛盾归纳起来包括,上海民众体育健身需求增长与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度脱节;社会体育活动普及与相应管理制度滞后;体育产业发展与体育权利界定和保护、权利交易制度缺位。
记者看到,课题成果由8个子报告、一部法规建议稿以及调查问卷设计实施结果组成。课题组子报告反映了上海社会体育领域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保障制度,提出有益的立法保障建议。
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研究会主任阮露鲁在分析了当前上海体育赛事商业化运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后,比较借鉴了国际体育商业化运作法律保障经验,对上海体育产业赛事服务标准化以及体育赛事转播权保护等提出了立法建议。
在处理体育纠纷方面,陈乃蔚认为,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体育仲裁制度。他指出,体育纷争纠纷的解决不能仅靠体育行政机关,因为这样不利于公平、公正、公开,也不利于体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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