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与老东家当庭激辩 双方各执一词未有结果
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方平报道:前浙江稠州女篮主帅李昕状告原俱乐部擅自毁约一案昨天在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当事人李昕和俱乐部负责人都没有出席仲裁,而是由各自律师在庭上代言。庭上,稠州银行女篮队员当场指责李昕在训练中有打人骂人的现象,如果她继续执教,将没有球员会为其效力。而李昕方逐一反驳了俱乐部方面的指责。庭审并没有宣布结果。
庭审上,双方律师首先各自进行了陈述。针对李昕的申诉,浙江俱乐部方面表示最初对李昕进行转岗而非解聘,后因其违反劳动纪律而解聘。举证阶段,李昕代理方详细解释全保障性合同的概念,认为浙江队在解聘行为上是严重违约。浙江队方面在举证时表示,李昕在执教过程中曾造成球员罢训。此后,双方开始讨论罢训事件的责任和影响。在李昕代理人的补充举证后,李昕方面认为对罢训事件无责任,俱乐部方面认为罢训事件对球队成绩产生影响。
在李昕执教浙江女篮过程中,发生了包括主力卞兰、陈晓丽等7名球员因为不满李昕的执教而罢训的负面事件。不过,当时浙江女篮在处理该事件时站在了李昕的一边。俱乐部当时给予罢练的七名球员不同程度的处罚,尤其是对于主力卞兰、陈晓丽等,不仅让她们做出深刻检查,并内部罚款,还将她们暂时下放到青年女篮。李昕方面认为罢训事件后俱乐部已经发布公告表示李昕无过错,不过俱乐部方面却表示当初罢训后公告有不实的方面,因为俱乐部当时为保证联赛才发此公告,所以内容存在不实。
在讨论中,浙江队进一步举证李昕在训练中有打骂队员的情况。俱乐部请球员裴悦出席作证,证明李昕在训练中因其表现不佳,对她和其他球员打耳光,执教过于严格。据该球员透露,在那次训练中有五名青年队调上来的陪练都遭到了李昕的打骂。而李昕方面则辩解称该球员为陪练,并没有参加联赛,并且李昕对工作认真负责。浙江稠州女篮一队球员张王来也出庭作证,证明李昕在联赛期间有一次打人的情况,并且在平时的训练中有大力拍头和踢屁股的现象。张王来叙述,有一次球队在打完八一回酒店的大巴上,她因为低头看手机被李昕打了后脑勺。
庭审在进行了大约四个小时之后宣告结束。在李昕和浙江俱乐部的委托人举证和总结完毕后,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当庭并没有直接宣布仲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