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篮和李昕愿意接受调解 仲裁结果并未公布
就俱乐部提前解约一事,浙江女篮主教练李昕与俱乐部对簿公堂。昨天上午,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李昕的申诉进行开庭仲裁。在李昕和俱乐部方面均未出席的情况下,双方代理律师就解聘原因、罢训事件、打骂队员等问题进行了举证和辩论。其中,浙江女篮有球员出庭作证指出李昕在训练中有打骂球员的情况引人关注。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仲裁结果并没有当场公布。
针对李昕的申诉,俱乐部方面表示最初对李昕进行转岗而非解聘,后因其违反劳动纪律才解聘。李昕代理律师则指出整份合同中没有注明俱乐部可以提前终止的条款,他认为浙江女篮在解聘行为上是严重违约。在辩论李昕未向俱乐部请假私自离队,从而违反劳动纪律时,李昕方面出示了当时向俱乐部总经理但琪请假赴美培训的微信证据,而俱乐部方面则认为微信证据真实性存疑,并且请假形式也属于非正式请假。
双方还对去年发生的浙江女篮罢训事件进行了辩论。俱乐部表示,李昕在执教过程中曾造成球员罢训,并对球队成绩产生影响。李昕方面认为对罢训事件无责任。
去年联赛开始前,浙江女篮曾发生了7名球员因不满李昕的执教而罢训的事件,但当时俱乐部方面力挺李昕,对罢训球员给予了处罚。因此,李昕方面认为罢训事件后俱乐部已经发布公告表示李昕无过错。不过,俱乐部方面却表示当初罢训后公告有不实的方面,因为俱乐部当时为保证联赛才发此公告。
此后,俱乐部方面还举证李昕在训练中有打骂球员的情况。俱乐部球员裴悦出庭作证,证明李昕在训练中对她和其他球员打耳光,执教过于严格。李昕方面则称该球员为陪练,并没有参加联赛,并且李昕一向对工作认真负责,所谓的过于严格并未明确界定。
俱乐部另一球员张王来作证,证明李昕在联赛期间曾有一次打人的情况,并且在平时的训练中有大力拍头和踢屁股的现象。对此,李昕的律师称,“殴打”是有严格定义的,张王来仍为浙江女篮球员身份,并且在之前一直没有反映被打问题,其证词存疑。
最后,李昕方面认为夺冠并非衡量其胜任工作的标准,且签下的合同为保障合同,俱乐部无权解聘和降低待遇;解聘合同的原因明确为成绩未达到要求,与罢训和打人等相关事件无关;证人证词收集都是在产生争议之后,其他证据形式也需要公证。俱乐部方面表示夺冠非解聘的惟一标准,而是综合考量的结果。
庭审进行了大约4个小时,在举证和总结完毕后,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仲裁结果没有当庭宣布。
本报记者 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