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讨薪案双方愿调解 罢训让俱乐部心有余悸
昨天上午9点半,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李昕对稠州银行提前解约提起的诉讼开庭审理。整个过程长达4小时,双方在庭上就罢训、未能夺冠以及训练中打骂队员等情况进行辩论,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罢训事件让俱乐部心有余悸
上午不到8点半,位于杭州竞舟路228号的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的西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楼道里各路记者络绎不绝。鉴于本案的受关注度,俱乐部事先向劳仲委打了招呼,表示会有不少媒体前来采访,后者也提前准备好了远比平时多出一倍的旁听证。不到20平米的仲裁科内只有18个旁听席位,但是到场记者实在太多,工作人员不得不又临时添加了6张座椅,不过法庭内不能拍摄。
李昕与俱乐部领导均未出席,由律师代理出席。开庭后,双方做了针对性的陈述,李昕方认为双方签订的是完全保障合同;而俱乐部方面则认为,最初对李昕进行转岗而非解聘,后因其违反劳动纪律方才解聘。此外,俱乐部方面再次提到了李昕刚上任时,曝出当时轰动中国篮坛的“罢训事件”对球队影响巨大,并最终成为球队没有夺冠的重要原因。
对于罢训事件,李昕的代理人出示了补充举证,李昕方面认为对罢训事件并无责任,而且在这一事件发生后,俱乐部也一度发布公告,表示李昕无过错。但俱乐部方面的陈述则认为,罢训事件对球队成绩产生了巨大影响,当时之所以发布公告,是为了保证联赛顺利进行,所以内容有所不实。
球员作证李昕曾打骂球员
在庭审中,浙江队进一步举证李昕在训练中有打骂队员的情况。俱乐部请球员裴悦出席作证,证明李昕在训练中因其表现不佳,对她和其他球员打耳光。据该球员透露,在那次训练中有五名青年队调上来的陪练都遭到了李昕的打骂。
而李昕方面则辩解称,该球员为陪练,并没有参加联赛,并且李昕对待工作一向认真负责,所谓的过于严格并未明确界定。
随后,稠州银行女篮一队球员张王来也作证表示李昕在联赛期间有过一次打人的情况。张王来叙述,有一次球队在打完与八一队的比赛返回酒店的大巴上,她因为低头看手机被李昕连续两次打了后脑勺。对于球员指证的情况,李昕的律师辩称,“殴打”是有严格定义的,张王来仍为稠州银行女篮球员身份,并且在之前一直没有反映被打问题,其证词存疑。
未夺冠并非解约主因
李昕曾表示,自己在请假离队后,浙江俱乐部给自己的工资只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她的律师出示了当时向俱乐部总经理但琪请假赴美培训的微信证据。但浙江队方面认为微信证据真实性存疑,并且请假形式非正式请假。
在双方的唇枪舌剑中,李昕的代理律师称李昕在训练中对球员即便真有打骂行为也与罢训以及解聘无关,俱乐部方面认定她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并因为她没能率队夺冠就提出解聘是“强盗逻辑”,也无法接受转岗担任俱乐部副总、年薪从税后60万变成税前12万的巨大落差。俱乐部方面则认为,从执教做派来看,李昕与队员之间积怨已深,多名队员表示如果继续由其担任球队主教练,那么自己将选择退役或专业。李昕在日常训练管理中我行我素、没能遵照合约完成夺冠指标、在赛季结束后又没有进行总结,此类不负责任的表现,证明了其已经无法继续胜任主教练一职,俱乐部并不是剥夺其正常工作权利,而是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行使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直至李昕出现旷工现象这才提出了解聘。
在双方举证和总结完毕后,双方都表示愿望接受调解,当庭并没有直接宣布仲裁的结果。
庭审结束后,浙江俱乐部董事长赵兵对此作出了回应:“一切说法都在答辩状里,一切以法律为准。”
□庭李昕表态要争取全额工资后
京华时报讯(记者潘天舒)李昕本人昨天虽未出庭,但她在开庭前一天也抵达了杭州。此事目前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这让李昕的想法更加坚定,“自己原本与俱乐部协商的是补偿一年的工资。但此事已经到了这个地步那就没什么好妥协了,既然是全额保障合同,那就要三年全额工资。”
庭审结束后,李昕接了无数个采访电话,但她没有丝毫疲惫。她说:“我当初同意(放弃国青队教练的工作来到浙江女篮)就是看到了这份三年合同的延续性,即便第一年你(俱乐部)给我配的菜不行,那三年之内也一定能实现夺冠的目标。另外,我还要强调的是,没能夺冠并不能成为与我解约的理由。”庭审后,李昕的态度更加坚决:“我也要生活,即便是解除合同,那也要给我时间去谋求新工作吧?原本,我与俱乐部协商时,提出的是赔偿一年年薪,我的要求是合理的,毕竟在俱乐部工作过,我已经决定放弃最后一年的工资了。但是对方步步紧逼,现在事情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我已经没什么好退让的了,既然签订的是三年保障合同,那我希望得到的就是三年薪水。”
李昕已经与浙江俱乐部彻底闹僵,这势必降低她未来获得新工作的机会。对此她心知肚明,“很多朋友都劝我,不要和俱乐部闹得太僵,以后还得吃篮球这碗饭。但我认为我必须要站出来,我相信中国篮球还是有法律、有规矩的。以后能找我的俱乐部,必然也是相信法律、规矩的,认可我李昕为人的,我相信这样的俱乐部还有很多,所以今天我不怕站出来打这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