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提出三点诉求 要求继续履行余下两年合同
7月29日上午9时30分,李昕状告浙江稠州银行女篮俱乐部单方面毁约一案在杭州劳动仲裁法庭准时开庭。整个举证、质证、辩论过程一直持续到13时21分,期间仅仅休庭了5分钟。经过长达近4个小时的庭审,仲裁官并没有给出裁决,但李昕的代理律师表示愿意先进行庭外调解。
李昕提出三点诉求
本案所涉及的双方均未到庭,李昕委托了杭州当地金道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代为出庭,而此前表示会出席的浙江稠州银行俱乐部董事长赵兵和总经理但琪也因为球队当日在义乌有活动而缺席,只有稠州银行的一位法律女顾问以代理人的身份出庭。
在前两个小时里,依次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并接受对方的质证。
李昕的律师列出了李昕作为申请人与俱乐部所签订的《教练员聘请合同书》、俱乐部后来向其下达的《转岗通知书》、《医疗期通知书》、《关于李昕工资支付的通知》、《李昕解聘通知》、《完善规章制度》、《浙江稠州职业篮球俱乐部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浙江稠州职业篮球俱乐部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美国篮球学院邀请其前往美国观摩学习的邀请函以及她与俱乐部总经理但琪的微信聊天截屏等多项证据,并向仲裁官提出了三点诉求:撤销《转岗通知书》的决定,要求继续履行余下的两年合同;按照合同立即安排其重新回到浙江女篮主教练的岗位开始工作;按照合同中每月5万元人民币的税后金额支付此前扣发的工资。
李昕被指打骂队员
浙江俱乐部则直接请来了两位曾在李昕手下打球的女篮队员出庭作证。曾在上赛季开赛前作为陪练的青年队队员裴悦表示:李昕因在一次对抗训练中不满她所在一方的表现,对包括自己在内的5名年轻队员依次抽耳光,导致其出现耳膜穿孔;张王来则是因为在球队客场战胜八一队之后、在大巴车回酒店的途中用手机查阅其他赛场结果时被李昕指责玩手机,连续被打了两次后脑勺。
随后,被申请人的代理律师还指出,李昕过于简单粗暴的执教风格未能很好地让球队团结,并导致去年11月那场著名的女篮罢训事件,当时包括前国手卞兰、陈晓莉、姬晓等7名队员因不满李昕在训练时打骂行为而拒绝参加训练。
此外,李昕在赛季结束球队放假至3月31日也未按时归队,而是前往美国参加个人培训直至4月15日才返回杭州,期间并未请假,后期又出现旷工现象,要求庭审官驳回其诉讼请求。
在双方的唇枪舌剑中,李昕的代理律师称李昕在训练中对球员即便真有打、骂行为,也与罢训以及解聘无关,浙江稠州银行女篮俱乐部方面认定她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并因为她没能率队夺冠就提出解聘是“强盗逻辑”,也无法接受转岗担任俱乐部副总、年薪从税后60万元变成税前12万元的巨大落差。
而俱乐部方面则认为,从执教做派来看,李昕与队员之间积怨已深,多名队员表示如果继续由其担任球队主教练,那么自己将选择退役或较业。李昕在日常训练管理中我行我素、没能遵照合约完成夺冠指标、在赛季结束后又没有进行总结之类不负责任的表现,证明了其已经无法继续胜任球队主教练一职。俱乐部并不是剥夺其正常工作权利,而是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行使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直至李昕出现旷工现象这才提出了解聘。
双方均愿接受调解
虽然此案当庭并未作出判决,但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这样的劳动争议,最长将在45天内给出一个裁决。
已于开庭前一天抵达杭州的李昕在酒店里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当初同意(放弃国青队教练的工作来到浙江女篮)就是看到了这份三年合同的延续性,即便第一年(俱乐部)给我配的菜不行,那三年之内也一定能实现夺冠的目标,没能夺冠并不能成为与我解约的理由。我要吃、要喝、要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即便是解除合同,那也要给我时间去谋求新工作吧?我认为自己所提出的(赔偿一年年薪)要求是合理的。”
对于训练中有暴力肢体动作和辱骂队员的现象,李昕选择了回避,“想要夺冠,就必须高标准严要求,糊弄一气那是违背教练员职业道德的,至于他们所说的这件事,我只能说,听法律的吧。”
从庭审的举证和辩论来看,似乎李昕一方占据了一定的主动,在仲裁程序结束之后,代表俱乐部的律师面对媒体并不愿多说一句话,而金道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已经以一种胜者的姿态接受了采访,黄河律师更是将这起中国篮球历史上教练首度将俱乐部告上法庭的事件拔高到了“从历史角度来说将推动教练员、运动员维权的进程”的高度。
不过低调并不代表浙江稠州银行女篮俱乐部会接受败诉的局面,一位内部人士表示,李昕方面已经亮出了所有的底牌,而俱乐部这边还会有后续的证据递交,即便仲裁结果对本方不利,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进一步的审理。
(特约记者 朱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