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反赌案宣判完毕 足协"三巨头"同获刑10年半(11)
俱乐部“蛀虫”受惩处
在2月18日的第一批“反赌扫黑”审判中,涉案的中超和中甲俱乐部多达十多家。这些涉案俱乐部和相关操作人也受到了相应的惩处。
被告人王珀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被告人王鑫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开设赌场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30万元。
王珀在赌球圈内曾被称为“金牌做球人”,在中国足坛恶名昭著。据之前央视公布的案情,在2006年8月19日,广州医药队与王珀担任总经理的山西路虎队比赛前,王珀收取了广州医药俱乐部20万元,指挥球队以1比5输给对手。同时,还在博彩公司下注。
王鑫则是本次反赌风暴的“起点”。他在担任辽宁广源足球俱乐部总经理兼领队期间,率领球队在新加坡联赛中打假球。2008年底,他被新加坡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在被辽宁省公安机关抓获后,王鑫供述了一系列假球案件。
此外,震惊中国足坛的“吊射门”主谋、前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董事长杜允琪被判7年有期徒刑。
原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宏涛、原成都谢菲联俱乐部工作人员尤可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尤可为被处罚金60万元。由于被告人被羁押时间已有2年左右,所以被当庭释放。
【编辑: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