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被认定私藏近千件机密文件罪加一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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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被认定私藏近千件机密文件罪加一条
2009年11月29日 08: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插图: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 中新社发 李俊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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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特侦组侦办扁家弊案,去年搜查陈水扁卸任后办公室,查扣四十余箱、近千件机密文件资料,经台当局安全部门等组成的“扁办机密文件监定专案小组”超过一年的监定后,监定报告日前正式函复特侦组,确认资料属“机密保护法”规范的机密。

  特侦组认定扁此举,已涉嫌违反“刺探、收集‘国家机密’罪”,最重可处五年有期徒刑。特侦组将依法追究扁的刑责,弊案缠身的陈水扁罪加一条。

  另外,由于扁案侦审期间,扁在自我辩护或对外说明时,曾有意无意泄漏部分触及机密的内容,特侦组也将一并调查,扁有无另涉可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泄漏或交付国家机密行为。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昨天证实,有关扁办的四十余箱机密文件,特侦组确实已经收到“总统府”等有关单位的监定报告,但相关内容及机密等级、数量,基于侦查不公开,不便透露。

  除了陈水扁外,特侦组也曾在搜索前“国安会”副秘书长邱义仁、前“外交部长”陈唐山等两人住处时,搜获一批机密文件资料,检方亦将这些机密文件,透过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送往相关单位监定是否属于机密,尽管监定结果还未出炉,但邱义仁因涉“安亚专案”早已被列为“侦”字案被告。

  特侦组侦办扁案,在去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二度搜查扁办时,查扣到四十余箱机密资料文件。资料中除了有大批“总统府”机密文件、公文外,另有六箱“国安局”自二00三年至二00七年间情资,以及上呈扁的“国安日报”等机密情资公文。

  其余相关机密资料,分别来自于行政、涉外、经济、防务、银行、调查、警政等单位。其中“调查局”机密资料包括李登辉时代,金援南非的“巩案”洗钱调查报告。

  由于查扣机密文件资料繁杂,范围极广,且牵涉许多行政机关业务,因此特侦组请求“总统府”协助监定。最后由当局出面组成专案小组,统合各行政机关进行监定,监定时间超过一年,堪称是近年来台湾最大规模的机密监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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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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