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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台特别费、特支费以及机要费相关项目比较
2007年02月13日 14: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特别费VS.特支费VS.机要费

 

特别费

特支费

机要费

“法源”

“中央”各机关“首长”、“副首长”特别费列支标准表

全台军公教人员待遇支给办法

无“法源”

适用对象

“中央”各机关“首长”、“副首长”

“中央”各机关“首长”、“副首长”

地区领导人

主要用途

“机关首长”、“副首长”因公招待、馈赠、奖赏及公共关系所需

“首长”个人所得,属于人事费薪水中的主管职务加给

供“总统”行使职权相关费用,明定使用项目包括:政经建设访视、军事访视、接待“外宾”及礼品、犒赏及奖助

金额

依“行政院”颁标准及支用规定核实办理,如台北市市长每月均有34万元。

不得超过薪水的10%,免税

预算核定数额

金额核发办法

最多半数不须检附凭证结报,可由“首长”或“副首长”签名条领(整笔领走)

直接拨入户头

每笔支出都须检附合格原始凭证才能核销

                       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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