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艺人贾静雯与夫婿孙志浩的离婚及监护权诉讼,台北地方法院12日开庭审理。贾静雯与孙志浩当庭签字离婚,但双方仍不愿放弃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
据报道,面对媒体询问,贾静雯仅回答“谢谢大家关心”,不愿多作回应;孙志浩与父母一同到法院开庭,不过,由于家事案件不公开审理,孙志浩的父母立即被请出法庭。
贾静雯与孙志浩日前分别向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提出离婚及女儿监护权的诉讼。孙志浩5月间另提出分配贾静雯剩余财产、要求归还5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及上海房屋产权的请求,引发外界议论。
孙志浩委任律师张乃良指出,贾静雯与孙志浩上午在法官面前同意离婚,从今天开始生效;至于在财产方面,贾静雯同意放弃上海房产1/2的产权,孙志浩也放弃对贾静雯财产的请求权。
张乃良表示,孙志浩原本对贾静雯财产上的请求,包括欠款500万元、聘金36万元、上百万元的钻石、珠宝,以及请求剩余财产,孙志浩对这些都愿意放弃。
在争取女儿“梧桐妹”监护权的部分,贾静雯及孙志浩并未放弃,但台北地院上午并未对此进行处置,将另行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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