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涉毒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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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图为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陈祖明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图片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发布时间:2015-01-09 09:54:33 【编辑:李卿】
房祖名涉毒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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