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负债激增七成 毛利价格双降引业绩波动
(记者 张浩然)近期,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晶科技)公布的招股书预披露稿显示,泰晶科技计划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66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668万股,计划募资约2.36亿元,保荐机构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书显示,泰晶科技报告期内负债高企。其中2011年度负债合计8528.52万元;2012年度合计8087.45万元,较上年下降5.17%;2013年度猛增至1.38亿元,较上年增长70.3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达到42.10%、31.19%、40.46%。
此外,报告期内,泰晶科技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14%、42.67%和40.52%,呈现较高水平,但逐年下降。与此同时,泰晶科技最近三年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招股书提示,公司经营中面临各种风险,任一风险集中释放或多个风险联合作用,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或持续下滑,甚至可能出现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情形。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此致电泰晶科技董秘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负债总额激增七成
泰晶科技成立于2005年11月4日,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石英晶体谐振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音叉晶体谐振器产品方面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位居国内企业前列。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泰晶科技董事长喻信东直接持有公司56.8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外,喻信东的配偶王丹直接持有公司11.60%的股份,喻信东的弟弟喻信辉持有公司360万股、妹夫何虎持有公司100万股,喻信东与上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3880万股,占比77.60%。
泰晶科技计划募资约2.36亿元,其中拟将6072万元用于TF-206型/TF-308型音叉晶体谐振器扩产(技改)项目、1.47亿元用于TKD-M系列微型片式晶体谐振器产业化项目、2751万元用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报告期内,泰晶科技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组成,其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应交税费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18%、84.18%和76.47%。
招股书显示,泰晶科技报告期内负债高企。其中2011年度负债合计8528.52万元;2012年度合计8087.45万元,较上年下降5.17%;2013年度猛增至1.38亿元,较上年增长70.3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达到42.10%、31.19%、40.46%。
对此,泰晶科技解释称,2013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主要系公司新增银行借款3550万元及向随州市财政局和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借入1000万元无息借款所致。随着经营积累及股东投入,公司净资产不断增加,母公司负债率逐年下降,偿债能力不断增强。
毛利价格双降引业绩波动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泰晶科技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14%、42.67%和40.52%,呈现较高水平,但逐年下降。
对此,泰晶科技表示,2013年下半年,公司开始生产和销售微型SMD高频晶体谐振器产品,该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预计该产品在未来公司的收入占比将逐渐增加,公司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也随之降低。
招股书显示,泰晶科技最近三年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例如,TF-206在2012年的平均售价较2011年降低4.30%,2013年的平均售价较2012年又降低7.83%;49U/49S在2013年度的平均售价较2012年降低了13.23%。
对此,泰晶科技表示,石英晶体谐振器作为电子产品的基础元件,受下游电子产品销售价格的整体变动趋势及市场供求因素的影响,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
招股书提示,如果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有效的降低成本,抵消产品平均价格下降的风险,可能导致毛利率出现下滑,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招股书得知,报告期内,泰晶科技的营收保持稳定,但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招股书显示,泰晶科技报告期内业绩波动明显。其中2011年度利润总额为5179.40万元,2012年度降至4728.14万元,2013年度增至5242.80万元;2011年度净利润为4164.86万元,2012年度降至3876.31万元,2013年度增至4421万元。
对此,招股书提示,公司经营中面临各种风险,任一风险集中释放或多个风险联合作用,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或持续下滑,甚至可能出现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情形。
负面消息不断发酵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就在泰晶科技IPO之际,其公司离职员工李正军曾在网上曝出的关于泰晶科技董事长喻信东专利造假的消息不断发酵,引起广泛关注。
招股书显示,李正军于2007年4月就职于泰晶实业,主要为技术开发研发设计工作。2011年5月,李正军从泰晶实业离职。
招股书披露,2011年6月,李正军因三项专利的创造发明人署名权及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奖励、报酬权,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泰晶公司、喻信东和湖北泰晶公司提起民事诉讼。2013年9月3日,深圳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李正军的全部诉讼请求。李正军不服提起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过,2014年6月6日,李正军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再审申请书》。
据悉,李正军要求判令其为专利发明人、判令深圳泰晶公司赔礼道歉,并支付专利奖金和专利发明人报酬50万等诉讼请求。李正军还称,泰晶科技为了证明其不是涉案专利的发明人,自证“涉案专利不具备授予专利权利的条件,而主要是为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专利数量的要求而申请的,这就说明泰晶科技专利作假”。
对此,泰晶科技方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李正军的说辞纯属断章取义,关于专利的真假,查询专利局网站是唯一官方的途径,真假一查即明。”
此外,有媒体报道称,泰晶科技与随州市政府存在高达3000万元的利益输送。招股书显示,2011年至2013年,泰晶科技获得的地方政府补贴分别为251万元、201万元、689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85%、4.26%、13.15%,同时,泰晶科技还获得地方财政2000余万元的低息借款。
对此,泰晶科技方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称,“我们获得财政低息借款也是根据湖北省制定的《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而进行的,另相关的政府补贴,招股书每一笔都有详细披露,公司作为地方高新科技企业,受到地方政府政策的支持是很正常的,这并不是只针对我们一家企业进行补贴或者减免税务,不存在违规问题,谈何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