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举报深交所员工内幕交易案:证监局已介入调查
原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员李洪弢涉嫌内幕交易事件被前女友举报后,如同一枚深水炸弹再次震荡了目前多事的证券市场。近日,记者获悉,举报历经半年之久,经过多次跌宕转折,事件依然在发酵。
李洪弢前女友在实名将材料寄交给证监会和深交所后,证监会已把此案按区域移交给深圳证监局调查处理。据知情人透露,深圳证监局近日已奔赴湖南,并约见了举报人详细调查事情经过。
案情回放:前女友举报前监管员涉内幕交易
微博名为“雨过天会晴elvababy”的女博主7月28日下午在微博上持续举报深交所前职员涉嫌泄露内幕信息。举报微博显示:“去年10月11日,李洪弢又通知我:速度关注002671、002205。”截屏图片显示,该短信的发送时间在12点47分左右。“雨过天会晴elvababy”称,这两只股票次日会双双停牌,到了15日周一,两只股票复牌开盘就一字涨停。据举报人称,这两只股票当时都属于李洪弢管理。
被举报的李洪弢是深交所中小板公司前专管员,现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任职。而网名为“雨过天会晴elvababy”的举报人是李洪弢前女友。
记者在“雨过天会晴elvababy”提供的李洪弢简历上看到,李从2011年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做监管人员,负责近30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年报审核等日常监管事项。作为保荐业务小组、日常合规小组成员,参与相关备忘录、规则修改等。
“雨过天会晴elvababy”告诉记者,她的举报之路非常艰辛,举报历经半年之久。她最早在2012年底前后,打电话给李的相关领导,但举报无果。在今年1月25日她又前后发微博@深交所10多个领导。
对“雨过天会晴elvababy”的举报,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此前公开表示,“李洪弢前女友并没有实名举报,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她的真名。”
此后,李洪弢辞职离开深交所,前往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工作。今年4月,“雨过天会晴elvababy”再次举报李洪弢内幕交易,并提供相关微信对话截图作为证据。
随后,中国证监会于8月2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表示,有关深交所原员工李某某的举报,证监会已关注到相关舆情,要求深交所组织核实有关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深交所称已查看了相关账户的交易记录,但并未发现异动。“交易记录显示交易明细不够异动标准,我们希望该女士提供更多的证据,但她没有。”深交所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在各方均闭口不回应的情况下,“雨过天会晴elvababy”于8月27日在其注册的新浪微博账号上,公布了李洪弢的一段音频录音,并称已经实名向深交所和证监会寄去了举报材料。
深交所对本报记者的回复称,“交易所没有侦破案情的职能,只能查询交易记录,发现异动之后上报证监会稽查局,由其再展开调查。”
记者拨打李洪弢的手机,但无人接听。
赴湘调查:深圳证监局核实相关细节
9月8日,记者致电在湖南的李洪弢前女友了解案情最新进展时,她表示,由于深圳证监局已经介入调查,鉴于办案的保密性,证监局工作人员要求她暂时不要和媒体接触,如果记者有进一步的关注,可以等调查结果有一定眉目了,她也能够和媒体接触的时候,她再讲述事情的经过和披露举报的艰辛、办案的细节等。
这位举报人告诉记者,深圳证监局工作人员在湖南呆了两天时间,其中有一晚一直工作到凌晨5点。工作人员主要询问该案涉及的一些关键问题。临走前,深圳证监局的工作人员还向她反复核实了一些细节,并将所有涉案证据、资料拷走。
“雨过天会晴elvababy”告诉记者,工作人员曾特别细致地问起她,李洪弢去年10月11日,用微信通知她“速度关注002671、002205”时,李洪弢有没有解释“速度关注”是什么意思?“我当时也问过李洪弢这个问题,他告诉我就是会立即上涨。”李洪弢前女友这样告诉记者,她表示也这样回应了深圳证监局工作人员的询问。
“雨过天会晴elvababy”告诉记者,她本人并不炒股,但她的父亲炒股。当记者询问她的父亲是否购入大量李洪弢推荐的股票时,她表示目前不方便对记者透露,但她会配合调查告之实情。
记者随后向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核实上述情况,该负责人表示,“深圳证监局已着手做了大量调查和取证工作,但由于案件还在进行中,目前不方便透露任何办案进展情况,也不方便透露工作人员的调查行踪。等案情调查清楚了,深圳证监局会把调查结果上报给证监会,由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公布。”
但据一个不愿具名的知情人透露,深圳证监局近日的确派了工作人员到湖南进行调查和取证。
监管困局:认定内幕交易较困难
如果“雨过天会晴elvababy”反映的情况属实,李洪弢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内幕交易罪?
律师梁旭分析认为,李洪弢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内幕交易罪,重点还得看引发的后果是否严重。“内幕交易罪如果不构成严重后果,追究涉案人士的刑事责任有一定难度。”
但怎样评估后果严重还是不严重?有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学院教授认为,由于内幕交易罪的认定使用了“严重后果”、“情节严重”等需要价值判断的表述,导致司法机关对本罪的认定产生了很大困难。
记者随后查询到,我国对内幕交易设定的刑罚是内幕交易罪。所谓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一江之隔的香港对于内幕交易的认定,则相对容易;对内幕交易的处罚,也相对严厉。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香港的从业人士获悉内幕交易信息后,不能透露给任何人;一旦透露出去,无论对方买或者不买,都是违法行为。香港对内幕交易处罚力度很严厉,不乏投行高管因内幕交易获刑的案例。”
与香港相对照,我国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是否太轻?针对这个问题,中央财大金融系副教授王汀汀认为,我国的处罚力度并不轻,但是执法的难度比较大,认定内幕交易比较困难。
王汀汀指出,从此前曝光的很多内幕交易案件来看,基本都源于知情人举报,监管部门主动查处的案例并不多见。“这事实上降低了内幕交易被处罚的概率。”
王汀汀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要确认内部人交易比较容易,也可以通过限制交易或跟踪其账户交易行为来识别是否存在内幕交易。但是对于非内部人的内幕交易却很难监管,一方面,非内部人本身的社会关系复杂,同时,获取内幕信息渠道也非常多,因此对于非内部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就很难识别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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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弢被指泄露3股内幕信息
“雨过天会晴elvababy”在微博中称,李洪弢任职“深交所中小板公司专管员”时,两次通过手机给她发信息,泄露了3只股票的重要内幕信息,并展示了手机微信的截图为证。
其中,第一次是2012年10月10日,李洪弢通知她关注赞宇科技(002637.SZ)。当天该股涨停,次日开盘继续高开。第二次是2012年10月11日,李洪弢再次微信通知其“速度关注”龙泉股份(002671.SZ)和国统股份(002205.SZ),当天两只股票皆有利好内部消息,次日双双停牌并公告中标项目,15日复牌时,开盘价直接涨停。
南方日报记者 谭冰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