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私搭浮桥”事件背后:行洪区11座非法建桥被拆除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几场大雨过后,洮儿河的水面愈发宽阔,使得沿河两岸的村庄看起来距离又“远”了些。

  吉林省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私建浮桥致18人获刑”一事备受关注。7月10日至11日,记者赴当地采访,仍能看到浮桥被拆除后留下的痕迹,附近有工程车在平整土地,官方计划在秋收前建起一座便民桥。

  【同期】振林村党支部书记 胡宝玉

  这是桥(被拆除浮桥)的西岸,那是桥的中间,这里是一节用钢筋和木材搭的横梁,那边往东还一节桥。

  【解说】黄德义搭建浮桥的地点位于振林村二社东的洮儿河上,连接着对岸的洮北区平安镇安全村。由于历史原因,安全村在振林村有少量耕地,而振林村在安全村没有耕地。

  胡宝玉介绍,距离河岸30米处,就是黄德义家的水田,当年为了“运营”这座浮桥,他在自己开垦的水田腾挪出约30平方米的面积,设置了卡口、地磅及铁皮房,用于其家人“值班”之用。

  2019年,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对黄德义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包括其在内的家族成员18人均获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德义等人在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至洮北区平安镇安全村洮儿河河道上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强行收取过桥费,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曾参与此案办理的白警官当时在瓦房镇派出所工作,他向记者介绍了当年的情况。

  【同期】白警官

  接到线索之后,初步核查了一下。核查的结果大概就是,2005年开始,一直到2014年期间,黄德义和家族成员开始不断下船摆渡、不断(对桥梁)翻新维修、不断往(运营)里面充实人员。可能说过一段时间需要大批量维修了,不断有人(车辆)上来了,直接就参与看守这个桥梁的工作。

  然后他们是有一个排班、值班的制度。就是说白了,一个月多少天,哪几天,是谁谁谁在这看着这个地方(桥梁),来收过往(车辆)的这个钱。嫌疑人的儿子黄某,他本人自述,这些年家里大概收了30万块钱左右。而且他(黄德义)雇佣的何某也是收了大概三四万块钱,其他人都是(收多少钱)不等。

  黄德义这个浮桥建设之后,在2016年水利局就对他这个桥进行处罚了2次,2017年处罚了1次,直到2018年强制拆除。在这个过程中,每次水利局的工作人员都要求他限期整改并且拆除,是屡建屡拆、屡拆屡建,去收取过路费。

  【解说】在洮南采访期间,记者曾两次尝试联系黄德义了解情况,均未果。

  平安镇安全村党支部书记谷天福向记者介绍,该村有不到10户村民在振林村有地,农忙时会过河耕种。没有浮桥的那些年,洮儿河有多处“浅滩”,村民开四轮车是可以过河种地的。

  【同期】平安镇安全村党支部书记 谷天福

  到水小的时候,我们不想花钱,我们可以走河床。河床非常硬,我们可以开着四轮车,骑着摩托车都能过去。他(黄德义)发现在水小的时候,赚不到我们钱了,他就把河床破坏了。把所有能走的道,都用他家的小铲车,全都给挖断了。

  【解说】记者从洮南市水利局还了解到,洮儿河为滚动河道,河道走势常有变化,当地按照30年一遇标准设堤防洪,河的左右两侧2.1公里内均为行洪区。在此区域私搭浮桥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影响汛期行洪。从2007年开始,当地清理整治在洮儿河上非法建桥,共拆除非法建桥11座,黄德义所建浮桥是其中之一。

  记者 苍雁 石洪宇 白城报道

责任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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