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海
1月12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安青山因饲养的宠物狗在聂勇经营的饭店门前排便,双方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最终导致杨建新受轻伤。
安青山在庭审中称,与聂勇在饭店门前厮打被群众劝开后不久,聂勇便纠集杨建新、聂斌等到了自己家里,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并互殴,在他得知妻子被人按在马路牙上时咬了别人的腿后,便让儿子报警。
庭审中,被害人杨建新一直坐在旁听席上,而安青山也显得很懊恼。
安青山表示认罪,法院当庭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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