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1日晚,在哈尔滨市一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 因为一点琐事,六名警察将大学生林松岭殴打致死。
公众的第一反应便是警察滥用公权,对大学生施暴,但在一段长度为7分42秒的警察与大学生斗殴过程视频被公布后,网络舆论出现了意外的转向,很多人不再批评警察,而把矛头指向死者林松岭。认为林松岭对警察不依不饶,才导致冲突升级。然而,事件峰回路转,网民质疑视频发布者的目的,他们批评说,“这段录像是被警方截取后播放,因为没有林松岭被殴打的镜头”。
一个必须明确的道理是,即使林松龄行为失当,作为训练有素的警察,难道不明白 “最小动用武力”这条基本原则吗?在面对冲突时,如何使自己的行为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是作为国家公器的警察所必须遵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