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宋庄艺术家与农民的房产纠纷有了新进展。10月20日,北京市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宣判原房主赔偿艺术家李玉兰信赖利益损失18万5千余元,加上原二中院判赔的房屋补偿9万4千余元,艺术家李玉兰归还农民房屋后将总共获赔28万余元。
宣判后,双方均表示保留上诉的权利,农民方拒绝接受任何采访,李玉兰表示结果出乎意料。
李玉兰与马海涛的房产纠纷可谓漫长而曲折,2002年7月,艺术家李玉兰以4.5万元购得村民马海涛的房屋及院落,并签署了协议。不过2006年底,马海涛撤销合同、欲收回房子,并起诉李玉兰。2007年7月,北京市通州区宋庄法庭一审判决该买房协议无效,令马海涛向李玉兰支付9万余元房屋补偿,判李玉兰腾退房屋。李玉兰不服继续上诉,2007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但李玉兰可就赔偿问题另行主张。2008年9月,北京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李玉兰反诉马海涛索赔案,双方调解未果。
由于李玉兰是首例陷入房产纠纷的艺术家,今天的宣判吸引了10多家媒体和80多名宋庄艺术家的关注。据悉,另外还有13位艺术家陷入房产纠纷,其中2例调解1例撤诉,李玉兰案的宣判结果有可能影响这10例案件的审判。
(记者 易君 通讯员 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