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9日,一个普通的未成年人盗窃案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然而,在法庭上,面对将要到来的刑罚,少年的态度让法官和在场的人都深感意外。
据了解,2008年3月到4月份,刘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翻墙入院,撬锁入室,不到一个月,接连盗窃七起,现金、物品共计一万两千余元。在最后一次作案时刘某被事主发现,惊慌中跑进了一个部队大院,被执勤的战士抓住归案。 事发后,刘某不但主动交代了全部盗窃罪行,竟然还向法官要求,对他予以重判,让办案人员倍感吃惊。
究竟是什么让这个十七岁的孩子对外面的世界心灰意冷, 甚至竟然对监狱的生活心生依恋,在跟他对话的只言片语中,记者了解到,刘某有个很不幸福的家庭,母亲在他三岁时离家出走,父亲脾气暴躁,经常在酒后对他打骂,心中仇恨的种子甚至让他萌生过毒死父亲的想法。
因为农药的剂量比较小,刘某的父亲安然无恙。但亲情的缺失,父亲的暴虐,让刘某又重新选择了另外一种报复亲人的方式,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盗窃犯罪给家里制造麻烦,让父亲蒙羞。
虽然在法庭上他一再请求重判,但考虑到成长的环境以及他犯罪时尚属未成年人,法官还是作出了从轻量刑的决定。
(记者 沈存旭 相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