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来自不同行业的多名女子组成海口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女子中队,她们有的是经营生意的女老板,有的是公司职员,还有的是商场营业员。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曾经深受扒盗之苦。
自从海口出现志愿者女子义务反扒队后,社会反响强烈,针对市民的质疑,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陈鲁南这样对记者说:反扒队员每次行动都由警察带领,女队员根据情况,跟踪一下,提供情报信息,特别有优势,隐蔽性比较好,对反扒队员不分阶段地进行法律培训、业务技能培训。
各界人士对反扒队的合法性众说纷纭,甚至引起争议,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职责主要是搞侦察、逮捕及抓捕,义务反扒队在(反扒)活动中主要是对现行犯进行抓捕,他们的行为符合人民警察职责。所以,我认为义务反扒队只要是坚持在公安机关统一指挥之下,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之下,他们所进行的反扒行动是合法的,应该得到社会认可、支持和理解。
记者 付美斌 吴天军 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