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新生刘雨在学校参加军训期间,两次突发昏厥,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家长将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告上法庭,索赔46万余元。2008年5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在咨询了相关医学专家之后,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尸检报告显示,刘雨系“原发性心内膜弹力纤维增生症,因劳累诱发急性心力衰竭死亡”。而专家的咨询意见没有肯定其诱因是劳累引发,只声称患有这种病症者婴幼儿时期的死亡概率较大,成人在统计学上的病死率是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违反常规的生活状态有可能成为诱发死亡的原因。
原告方认为,刘雨第一次出现晕厥时,校方没有及时通知父母,也没有带刘雨做进一步的检查,造成孩子两天后第二次晕厥时死亡。在庭上,双方均表示接受法庭调解,但赔款的数额没有达成一致,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沈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