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吴某,酒后乘坐地铁时内急,情急中翻越栅栏走到乘客被禁止的隧道入口处方便,返回时被后面驶来的地铁列车刮进隧道,造成身体多处受伤骨折。
吴某把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共计十万八千余元,2008年5月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原告吴先生诉称,事发当天,他乘地铁回家途经西单站时内急,下车如厕,却没有找到厕所,便沿站台延长线走进隧道入口处解决了内需。此时地铁列车从背后同向行驶过来,自己被挤撞后跌进隧道,头部、下颌、左肩、左掌 、双膝 、左足等伤口多达几十处,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而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则认为,自己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提醒等方面都已经尽到了义务,原告擅自进入危险地带自行方便,其行为已经危及了地铁运营安全,原告受伤系酒后自己跌进隧道所致。
一泡尿招来的横祸,对于吴先生来说,这个代价未免让他终生难忘。而地铁运营的不少站点如厕难的问题也是事实。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沈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