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某高校进修的辽宁省东港市电视台主持人张慧,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因燃气泄露中毒身亡,其父母一怒之下,把学校、房东、小区物业以及燃气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种损失68万元,2008年4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2006年11月3日,张慧进入中国传媒大学主持人培训班学习,在学校老师的帮助下住进了珠江绿洲的出租房。不久,因该住房的厨房燃气热水器烟道接口脱落,导致张慧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对于原告的赔偿诉求,校方和房屋的业主王某及转租人孟某、北京合生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家被告互相指责,均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第一被告中国传媒大学的代理人认为,由于安排张慧校外住宿的老师与原告是私交关系,不是学校行为,因此校方没有责任。 燃气公司的代理人也称,死者死亡原因是因烟道脱落造成的,他们只对燃气管道负责,不对烟道负责。最后,除了燃气公司,其余被告方以及原告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沈存旭 高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