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晚上8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原被告的意愿,首次尝试夜间审理制度,在40分钟的时间里便审结了一起姐姐告弟弟的伤害侵权纠纷。
法院审理案件一般都是在白天的工作时间进行,而作为一项审判管理规程,让符合审理条件的当事人在白天没有时间出庭的情况下,可以相对自由地选择晚上开庭,这在北京尚属首次。据了解,“夜间法庭”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新近推行的便民速裁审结制度,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可以在工作日的晚上5点至7点或周六的上午9点至11点开庭,法庭推行一次性审结,避免重复开庭,在调解不成时,当庭宣判,在开庭时间安排和宣判时间上都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便利。
据了解,申请夜间开庭需具备一定的条件,目前还仅限于在起诉标的不大的民事案件中推行。(记者:沈存旭、陈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