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1日 1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当前,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已达14.5亿户。在人人皆可通过键盘发声的互联网时代,如何破解“按键伤人”,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受到代表委员关注。
【解说】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高巍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现有法律条文看,治理网络暴力是有章可循的。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高巍来了
现有的法条,我觉得应该说是能够从全方面、各个角度,能够规制网络暴力的各种形态和各种行为。比如说,刑法当中有侮辱诽谤罪,有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也有寻衅滋事罪。这些可能都对极其严重的,这些恶劣的网络暴力行为,可以进行刑法的规制。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当中,也对通过网络手段、电子手段、信息手段侵害他人的名誉、隐私等权利,也有这种民法上的救济手段。同时我们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这种行政法,它对这种在网络上造谣生事、寻衅滋事的,也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解说】在多起网络暴力事件中,“法不责众”的心态导致部分网民发言无所顾忌,“你一言我一语”式的网络暴力使得侵权主体难以认定。在高巍看来,应根据参与者的行为性质和实际效果,从法律层面对其进行细分。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高巍
实际上我们并没有说“法不责众”,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应该予以追究。要对这种多人参与的网络暴力进行法律层面的细分和具体区分。你比如说,有一些人他是不知情的,不知情的和知情的,倡议的和跟随的,这个肯定是要在法律上区分,你区分得越明确、越细致,实际上你惩罚的范围和预防的效果可能就会更加明显。
加强网络暴力法律制度具体实施规则的一个建设。比如说,网络空间的认定,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哪些是侮辱,哪些是诽谤,哪些是恶意的人肉搜索,这些我觉得都需要一些具体的实施规则来予以明确。
【解说】此外,高巍建议,在办理网络暴力案件时,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检察机关也要加强对网络暴力的治理,特别是在涉及公共利益的自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可以主动作为,依法行使公诉权。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高巍
我们可以通过司法解释,把严重危害公共秩序、国家利益,特别是当中的“公共秩序”予以具体化。你比如说,已经在网络空间当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哪怕侮辱的是个人,他可能也对公共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这种情况,就由国家(将其)作为公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如果说我们能够充分发挥和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追究调查启动网络暴力行为的这样一种规制,实际上它就能够有效预防和威慑新的网络暴力行为的发生。
记者 郎佳慧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罗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