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7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现代城一业主家里突然莫名失火,饮水机、冰箱等都被烧坏,装修一新的家被熏得面目全非,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火灾发生后,稀土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立即介入调查,然而,苦苦等到的认定结果却让业主杨先生哭笑不得。
业主:我的房子不能不明不白就着了
12月2日,稀土高新区现代城业主杨建平致电内蒙古新闻网称,他们盼望已久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在11月9日出炉,他对“火灾原因不明”的结果表示质疑,他已向包头市消防支队已经提出复核申请,希望消防部门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复。 12月4日,记者在包头见到了业主杨先生。杨先生一见到记者就大倒苦水,“150余平方米的新房,仅装修就花掉近20万元,入住4个月就发生了这种事,以为在消防部门查清后会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但是万万没想到消防部门给出的起火原因是不明,我的房子不能不明不白就着了吧?”杨先生气愤地说。
记者了解到,此次火灾给杨先生带来直接财产损失37505元。而当时受到火灾影响的不止杨先生一家,还有三家电器都有不同程度的被烧坏,而漏电保护器都没自动跳闸。“我现在怀疑是漏电保护器没跳闸导致电器起火,断电保护为什么没自动跳闸?是产品的问题还是线路的问题,我也向开发商提出过质疑,但由于消防部门的火灾认定书认定结果为原因不明,开发商不承担责任。”杨先生气愤地说。
认定:起火原因不明难以让人信服
记者在消防部门为杨先生出示的《火灾认定书》看到, 2009年9月17日,稀土高新区友谊大街54号现代城小区13号楼1单元1701号住宅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室内一台饮水机被烧毁,其余各个房间不同程度被烟熏,火灾直接财产损失37505元。
现查明,起火原因不明,起火时间为2009年9月17日13时许,起火部位位于餐厅摆放的饮水机处(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经分析,灾害成因为饮水机处长时间阴燃产生的烟雾向室内其他房间扩散,致使其余房间墙壁等不同程度被烟熏。
《火灾认定书》提出:当事人对起火原因或者灾害成因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复核申请。对火灾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杨建平说:“我们的损失挺大,已经拖了两个月,但是却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仅仅得到一个‘起火原因不明’,对此我们非常气愤,幸亏人员没有伤亡,如果有人员伤亡难道也会‘起火原因不明’?现在我已经向包头市消防支队提出复核申请,希望消防支队能还原事实真相。”
消防:不是所有火灾都能查明起火原因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负责此次重新认定的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法制科王科长,王科长表示,他们已经重新去过现场,查看了相关的物证,正在找相关当事人询问让他们写一些材料。
“周四我们准备再去一次现场,还需要调查了解一些旁证,如果仍了解不清楚,还需要做进一步鉴定。”王科长说。
至于杨建平对稀土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认定书》所表现出的不满,王科长解释说:“由于我们技术力量有限,对一些电器内部问题我们的现有设备鉴定不出来,需要更深一步的鉴定。可以有起火原因不明这样的说法,不是所有火灾都必须查清楚。像杨先生这种情况现场也没有了,我们只能根据物证进行鉴定,如果电器设备没问题,线路也没问题,只能判定不明了。”
对于认定结果什么时候能出来,王科长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结果会在接到复核申请一个月之内出来。
对于此事的最新进展,内蒙古新闻网将继续关注。(张林虎 实习记者 王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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