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转型打假 为正义还是为流量
博主转型打假 为正义还是为流量
专家提醒 消费者有监督的权利 但歪曲实事与敲诈勒索属违法行为
“什么玩意!丢三亚人的脸!”“退一赔三!这家店要么关门要么改正!”近日,在三亚海鲜市场,一位名为“铁头惩恶扬善”的打假博主在海鲜市场内咆哮,要求店铺关门并进行举报。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类似的打假题材视频,似乎已经成为新的流量密码,不少自媒体转型做起了打假内容。有些在打假后还顺利直播带货,进行变现。对此,网友的意见褒贬不一。
现象
博主转型“惩恶扬善”
近日,多个平台上涌现出了许多以“惩恶扬善”为主题的博主,打假成为了新的流量密码。从曝光路边榴莲摊贩鬼秤的千万粉丝博主“B太”,到曝光三亚海鲜市场无良商贩的百万粉丝博主“铁头惩恶扬善”,再到以打假鬼秤为全部视频主题的“狂飙兄弟”,他们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吸引大量粉丝关注,成为了流量新宠。
辛吉飞是早期做打假的博主之一,2022年8月,辛吉飞拍摄了一系列科技与狠活的短视频,即用各种食品添加剂合成牛肉粒、合成花生露、合成蜂蜜等,告诉大家:许多餐厅的美食都是科技与狠活,目前粉丝量已过千万。
随后,“B太”进入了大众视野。“B太”自2022年底开始做精准避坑系列视频,在路边买到的榴莲缺斤少两是他打假系列的第一条视频。从那以后,他的粉丝直线上升,现在已经有两千多万的粉丝。
本质
打假成为新流量密码
实际上,“B太”早期并不是专业的打假博主,而是尝试过各种类型的视频内容,比如晒宠物、教交友、晒美食等。不过,当其拍摄了一条打假视频后,仿佛找到了流量密码,粉丝迅速过千万。
随后,“铁头惩恶扬善”也进入了该领域。翻阅过往视频可以发现,他此前其他类型的视频点赞数与转型后相差甚远,有的只有几千个。今年5月23日,他才开始转型“惩恶扬善”式博主,短视频以揭秘各种类型的骗局为主,流量也随之而来,平均每条点赞都在10万到20万,最高达到85.8万。
另一“狂飙兄弟”博主,今年3月20日发布了第一个打假视频,短短几个月粉丝量已达百万。在视频中,他与商户还发生了肢体冲突。“临期也狗”以分享临期食品行业内幕为主,单月增粉140万;“尖商胖丁”通过在作品中曝光食品行业价格虚标、包装重塑等操作,单月涨粉也过百万。
北青报记者在多个平台看到,随着打假内容开始在互联网平台上迅速走红,目前有许多自媒体纷纷效仿开始转型成为打假博主。目前以“铁头”等为名的自媒体有数十个,也主打“打假”,与辛吉飞相关的账号则有数百个。大量博主纷纷转型,仿佛在涨粉困难的今天,找到了流量密码。
争论
为正义还是为流量?
“这种打假行为到底是为了揭发商户,还是为了博取流量?”不少网友对打假博主表示认可,认为其打假曝光了黑心商家,能让更多人避免上当。
也有一部分网友质疑博主视频是否有剧本,为什么一定要行为言语激烈,非得让商家关门才肯罢休。“虽然惩恶扬善是好事,但博主这种激烈的行为是为了出名博取流量吗?和平解决问题的方式不是没有,为什么非要如此冲动呢?商家关不关店是执法部门的决定,平常老百姓有自己维权的正当方法。”
实际上,在辛吉飞刚开始做类似内容时,就有相应争论。有消息称,2022年9月22日,辛吉飞接到了平台官方客服打来的电话,称因为辛吉飞的视频存在一概而论、没有对具体的添加剂进行详细介绍等问题,且存在被大量用户举报的情况,官方希望辛吉飞在接下来的创作中能够适当调整内容方向。不过,这一建议当时并没有被辛吉飞所认可。
变现
部分博主“名利双收”
网友认为,这些流量博主很快就转而变现,也令人怀疑其动机。比如辛吉飞、“B太”目前已开始直播带货。
在2022年12月初,辛吉飞在一条名为《松茸鲜、味精、鸡精都好吃!》的作品中,就口播介绍了一款松茸鲜调味品。之后,酱油、海参、红茶、枸杞原浆等产品陆续出现在辛吉飞的视频中。有网友表示,对比辛吉飞曾强调的不是为了赚钱,如今的做法无异于“打脸”。 辛吉飞回应,“自己要做公益的同时,也要挣点钱娶媳妇,但同时会在选品上有高标准”。
“B太”也从今年“618”开始尝试直播带货,销售的商品包括山东油桃、精选虾皮等。数据显示,B太首场直播,单场观看人次就超 110.9 万,累计销售额 75万元至100万元。
此外,曾以打假8两鬼秤而走红的“狂飙兄弟”也在视频平台开通了店铺,售卖电子秤、液体皂等商品。
在流量越来越难以捉摸的今天,他们似乎做到了“名利双收”,一边收割流量,一边变现赚钱。
专家说法
咆哮式打假在合法范围 但不能歪曲也不能敲诈
平台对此怎么看?一位视频平台的负责人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平台鼓励大家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平和理性地解决问题。”
那么,这些博主的咆哮式打假行为,是否可取?北青报记者向律师了解到,博主行为虽然过激但属于合法维权。对于有些网友认为对商家处罚过当,律师表示,“商家认为处罚过当,可以提出复议”。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诉北青报记者,第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任何人作为消费者都有监督的权利,像监督权、批评权、消费权以及演化出来的舆论监督权都是消费群体的一种权利。所以,不管是用什么形态去批评,只要事情是真实的,都有权利这样做。第二,的确有一些博主是为了“蹭流量”,比如,这个市场中只有一个商贩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其他的商贩没有,但他把整个市场都说有问题,这样是不行的。这种歪曲事实的说法,就是违法的了。更不能去人为创造一个话题,比如利用舆论将一个地方变成网红打卡地,大家一起参与,这样是不行的。第三,更重要的是,不能有敲诈勒索的行为,“不能你给我钱,我就把视频删掉,不给我钱,我就把视频发出去,这种行为是不行的。敲诈勒索,用虚假的信息,捏造、歪曲事实等发布都是不行的”。
律师建议,消费者在遇到侵犯自己权益时一定要保存证据,可以先私下调解,无法达成和解时,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必要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本组文/本报记者 温婧 实习生 刘华阳
统筹/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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