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权力变“专利”让知识产权蒙羞
据媒体披露,原天津市公安局长武长顺在任期间,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而原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在渝期间,获得专利总共254个,其中有211个是2011年一年之内申请的,平均每1.7天申请一个。武长顺的专利大多与警务工作相关,王立军则还有吃火锅的特殊用具等。 (8月27日《北京青年报》)
发明创造获专利,在人们的思维定式中,一般会与高新技术相联系,且发明创造者一般均是专家学者。其实,身居要职的官员,也可以成为“发明大王”,坐拥254项专利的王立军,便是典型一例。如果其将“发明创造”转化为生产力,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权,为国家自主创新多出力,自然会令人肃然起敬。但是,王立军的254项专利,绝大多数“卖”给了自己掌管的公安系统。显然,出售所谓的“发明创造”,也成了其敛财的一种手段。
与王立军相比,仅有35项专利的原天津公安局长武长顺,是“小巫见大巫”。然而,两位官员“发明家”的志趣却惊人的“相投”,均厉行“我的地盘我做主,肥水不流外人田”。比如,王立军的专利大部分是“警察装备”,广泛运用于重庆公安系统,而武长顺发明的“智能交通”,则大量应用于天津交通管理领域。特别是王立军,因再无“警察装备”可供他发明了,便发明出吃火锅的特殊用具。试想,在重庆,有几人不用火锅?有几人不吃火锅?
从表面上看,官员利用发明敛财,与“雅贿”如出一辙,均是以权谋私的一种隐性腐败行为。但是,官员利用发明敛财,比“雅贿”更隐蔽,更难以监督。因为,“雅贿”照样是贿赂,而所谓贿赂,就是用权力去换取财富,本质上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对它的查处与常见的贿赂方式没有区别。然而,像王立军、武长顺这样,专利仅“卖”给自己掌管的公安系统,这种靠权力隐性牟利的做法就难以查处了。
在中国,还有多少王立军和武长顺,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毫无疑问,权力变“专利”,必然会让知识产权蒙羞,官员以权谋私,搞隐形腐败,是一种可怕的“发明”,我国必须完善相关制约机制。(张西流)